近日,郑州市国税局国际税处通过对上市公司派息公告检索,了解到宇通客车将进行2008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随后,经郑州市管城区国税局了解,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摩根士丹利中国A股基金为宇通客车的前十大股东,属于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该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960.95万股。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摩根士丹利中国A股基金的该项所得,应实行源泉扣缴,征收所得税。即以支付人宇通客车为扣缴义务人进行扣缴。经调查确认,宇通客车最终共代扣代缴了17户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所得税169万元。这些税款已于5月22日足额进入国库,而此前国家对QFII的红利所得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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