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探讨来源:中国税务学会作者:敦晓光赵利伟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对税收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细化和合理优化的过程,包括税收基础和税务人力资源的精细化管理。解决税收征管粗放的问题,需要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好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的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工作中只有坚持以精细化理念为指导,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管理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切实推动税收管理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税收管理精细化的内容 1.工作目标精细化。税务机关过去侧重的是执法的强制性,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提出,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同时要强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这种职能上的转变必然会带来战略目标的方向性变化。税务机关除了要遵循整个税务系统的定位,还必须根据资源分析、发展方向等进行精细化设计,提出自己的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不是简单的、笼统的提一些口号,而应该分阶段、分重点、分项目来进行设计,具体包括如在某个时期本单位要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以什么为突破口、采取什么样途径、如何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修正战略目标等。税务机构分设以来税收工作的实际了证明了战略管理和目标精细化的重要性。比如税制改革时以完善税制保障税收收入总体目标,促进了税改的顺利实施;最近几年来以推进信息化深化征管改革为总体目标,保证了税收工作的依法、规范和集约化;而通过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进行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整合资源共享等,则使税收征管进一步向精细化目标推进。 2.工作制度精细化。制度是一切工作的保障,每一项工作都必须通过制度确定下来。当然,制度管理也并不是搞繁琐哲学,而应该简洁、有效、实用,制度建设必须根据工作目标、工作特点、工作要点设计,既要符合实际、简单易行,又要完整全面,不能挂一漏万。税务部门的制度建设,既要包括税收业务的各项制度,如各种管理办法、审批制度等,也要包括人力资源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应包括行政管理的各项制度。 3.业务分工精细化。分工是现代社会的特征,是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分工不明确或职能交叉的结果肯定是管理的混乱,影响整个组织的效率。精细化分工的前提是按照目标管理的基础,将每一项工作按照环节或管理对象的不同特质进行细分,确定岗位与职责。职责定位要准确、明确、全面,并力求细化。当然在分工精细化的基础上,更需要岗位间配合与协作。 4.业务流程精细化。行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要达到管理的目的,必须实行流程管理,尤其是在信息化管理的条件下,流程是保证整个工作顺畅运行的基础。税收征管流程的制定必须包含税收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分工、职责定位、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时间要求、限制性要求等,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各环节之间勾稽关系,如纳税申报与发票管理、纳税评估、欠缓缴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环节之间的信息交流等。将每一项工作按照环节或管理对象的不同进行细分,确定岗位与职责,并做到职责定位的准确、明确、全面、细化。 5.纳税服务精细化。纳税服务的根本任务应该是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服务,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等各个工作环节。主要是以简化程序为重点,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优化程序,简化税务行政审批,严守承诺接受监督。对服务厅、管理环节、稽查环节、法制环节、执行环节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到“硬件”和“软件”并重。 6.目标考核精细化。税务系统过去常常以完成收入任务为考核指标,“以收入论英雄”,结果掩盖了许多管理上的问题,现在的评优、年度考核等由于缺乏对工作业绩的具体考核,以票数论英雄,结果也往往使考核与贡献相分离。最近一些年来,一些税务机关通过引进ISO体系、目标管理机制等,使税务系统的考核体系逐步走向日常化、系统化和全面性,但目前大多数的考核,如差错率、出勤率、完成任务的饱和度等,而缺乏员工对本单位贡献的关心,反而形成多干事多出错,多干不如少干的不正常现象。考核的精细化事实上基于目标的精细化、制度的精细化、分工的精细化、流程的精细化、纳税服务的精细化等,考核必须从目标到行为直至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只有每一项内容都精细化,考核才有基础。同时,考核精细化要求考核的每一项指标都应力求分解到点,并且对每一点进行标准的量化,将原来的概念性的评价改为显性的数量考核。如纳税服务,税务人员应该做什么,做了什么,做得怎样,纳税人怎么评价,对税务机关的形象的树立起了什么作用等,都必须建立标准值,进行数量分析,全面进行考核,通过列举工作事实来体现工作的饱和度,通过工作效果来体现工作的贡献。考核精细化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要注意与战略目标挂钩。同时,在进行绩效考核时要把员工的业绩对单位的贡献程度对应起来,有害的行为要处罚,日常必须作为的行为要肯定,那些工作难度大、创新度高、影响力大的行为则应该予以正激励,鼓励创新。 二、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的途径 1.在进行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按照以上六个方面的要求明确战略目标,加强建章立制,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体系。制度的设计应当是完整的,公开透明的,便于执行的。分工合理明确,程序简便顺畅,考核严密严格。 2.要建立专门的考核组织,加强考核。通过目标管理卡、绩效考评表、税务人员的绩效档案等对税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应公正、公开,以绩效为主要标准,尽量避免主观因素。考核结果必须与对税务干部的奖惩、评优、职位升降真正挂钩,避免考核游离于整个组织的管理过程,保证考核机制的激励、促进作用。建立绩效反馈面谈制度也是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结果应随时与被考核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包括应该肯定的工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税务人员个体工作建设性的改进意见、税务干部对单位与工作的态度、精细化管理六个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适配情况等,疏通精细化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误会,鼓励或督促税务人员努力适应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对一些反馈意见中比较集中问题则必须“会诊”治疗,该补充的补充,该调整的调整,该增减的增减,通过对员工个体的关注来完善组织。 总之,税收管理精细化的对象就是行政行为,衡量的标准就应该是效率和公众(纳税人及社会)的满意度。如果做到了目标、制度、分工、流程、服务、考核的精细化,税收管理就能逐步向零缺陷靠拢,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就能得到提高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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