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征管中实行“三化”联动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王景慧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4年,普兰店市国税局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征收比率、降低税收成本、赢得社会满意为出发点,在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实行法制化、链条化、合作化“三化”联动,拉动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2004年以来,这个局辖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违章处罚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课征率等“六率”指标,均超过了大连市国税局规定的标准,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税收任务。 这个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的法制化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中,对税收征管做出了许多规定,但在实践中我们却一直难以摆脱“结果与初衷”不尽适应的尴尬,如《征管法》对税务登记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办理了工商登记以后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而现实中,那些不需要发票的纳税人往往就不来办理税务登记,等等。究其原因,当与我们不能把宏大的法律价值与“不弃微末”的具体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密切相关。由此可见,要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征管规定,必须通过具体的、细化的、硬性的制度来约束,靠严格的责任追究来保障,用制度把持税收征管的各道环节。因而在2004年,这个局不等不靠,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在规范性文件这一层面,出台了普兰店市国税局《商贸企业增值税评估规程(试行)》、《欠税清缴管理规程》等一系列“规矩”;在操作办法这一层面,仅在台账设置上,就建立了征管内勤《漏征漏管户、注销户备查底账》、《再就业税收优惠台账》、《清缴欠税分户台账》、《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台账》等各种台账,详细记载有关情况;在考核评价这一层面,则围绕“六率”指标的九大项21小项,制定了《税收征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统一考核标准,明确考核依据,突出考核重点,简化考核程序,建立了“重过程考核”的考核评价机制。各个层面的税收征管制度环环相扣、优势互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项目、标准、程序、文书、时限、责任以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进行了全方位的细化、量化和明确,确保各项税收征管工作既有质量与效率标准可依,又有操作办法与程序可循,税收征管流向那个环节,征管制度就延伸到那个环节。 这个局没有因为制定了各项征管制度就完事大吉,而是把功夫下在落实上,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欠税公告为例,这个局早在2004年2月20出台的《欠税清缴管理规程》中,对登记《欠税清册》、欠税核实与上报、公告制作、公告时间等诸环节,均做出了硬性的规定,把不进行欠税公告上升到行政“不作为”的高度,比国家正式出台的欠税公告制度还早8个多月。《欠税清缴管理规程》出台后,这个局立即对普兰店市企业2004年欠税情况逐户履行了“再不清缴欠税将被公告”的告知程序,一些企业见这个局要动真的,纷纷缴清了欠税,但另有一些企业以各种理由拖欠税款,个别企业还采取了装聋作哑等方式,试图蒙混过关,于是这个局果断将20户欠税企业进行了“曝光”,让欠税企业遭遇到了信用危机,其中一些企业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欠税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普兰店市在推荐大连市劳动模范名单时,随之实行纳税不良记录“一票否决制”。更重要的是,欠税公告制度的落实,有效促进了欠税的控制,2004年这个局共清理欠税143万元,其中陈欠27万元,而且将当年新欠严格压缩到17户,年底欠税余额仅为55万元。 如果有人违反了征管制度怎么办?追究当然也是按照制度的规定办。为了检验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这个局在2004年个体专项执法检查中,通过对171户纳税人的随机抽查,共发现52户不同程度存在定额核定深度不够、行业组长代替申报等问题,为此,这个局依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坚决“让板子打在具体人的屁股上”,一次性就对22名干部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离原岗位等处理。责任追究“追”出责任感,如在税收定额核定中,这个局拟定了最低下限,而少数干部不进行深入的调查,却在下限“限”上“齐步走”,导致定额核定深度不够,责任追究及时让干部认识到,要切忌一个苹果、二个苹果、十个苹果都是苹果的眼光,要看出了这个苹果与那个苹果的“不同之处”,并通过考查“不同之处”,共对26户纳税人月调增税收定额1万元,及时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二、加强监控,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的链条化 2004年,这个局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不再孤立地把纳税人当作单户看待,而是把单户企业看成是行业中的一员,通过对同行业单户企业的调查分析,总结行业规律,深化纳税评估,求证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或移交稽查,形成对整个行业的全面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纳税人放在产业链中进行全方位管理,充分利用产业链条中的相关信息,实施链条式税收征管。为此: 这个局进一步扩大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范围。2004年,这个局在把所辖61户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企业纳入瑞斯达系统监控的基础上,把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扩大到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总计441户,税额占全局税收总额的92%,在充分了解与掌握税源的基础上,这个局选择税源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的食品加工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啤酒制造业、纺织服装业等行业作为分类管理的重点行业,并以工业增加值为基数,定期测算弹性系数与行业税负,确定行业税负预警下限,然后与同一行业链条上企业对应的微观指标进行比对,检测税收与经济的协调程度。如这个局通过对16个行业的59户重点税源企业的行业税负进行测算,结果显示:这59户企业剔除查补税款等非即期增减因素后,其宏观税负达到15.8%,高于全国同期的平均税负。 这个局认为,对某个行业来说,往往能够通过几项主控指标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测算出来。因而,这个局按照确定性(即必须能够最有效地反映、控制该行业的税收情况)和真实性(即必须是真实的、纳税人不可更改的)原则,确定各行业主控指标。比如:石材加工行业的特点是多采用现金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且产品购货方很大一部分不索要发票,如果就账查账,则很难查出名堂来,但是,这个局通过对这一特殊行业研究特点找规律,发现石材加工主要以电动机器为主,而生产用电企业一般作不了假,于是,这个局围绕这一主控指标创造了“推算法”,从核准每户石材加工企业的耗电量入手,测算出其与销售额的系数,进而推算出确切的税收定额,由于找到了税收流失的“死穴”,2004年普兰店市石材加工业虽然出现了行业性萧条,但是税收收入仍比上年增长13.8%。又如:对加油站行业,这个局则通过在“*9时间”读取加油信息,并及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月销售油品汇总表进行比对,有效遏止了“税随油流”的现象,23户加油站2004年共入库税收101万元,比上年增长33.4%,行业税负则上升了0.2%。 三、优势互补,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的合作化 2004年,普兰店市经济成份多元化与经营方式多种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税收征管的对象数以百计,分布于各个社会层面,征管范围之广、数量之多、频率之高,是一般政府机关无法比拟的,因此,但靠国税部门[*{7}*]作业必定鞭长莫及,永久之计怎么办?这个局的做法是,以优势互补为基础,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的合作化,让国税的触角在合作中延伸。 首先,在这个局的牵头与推动下,普兰店市国税、地税、工商签订了《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比对办法》,对协作的机构,协作的形式,协作的内容,协作的条件,协作的工具,协作的时间等进行了明确,以此为契机拆除了三家之间的“隔离墙”,首先在税收征管的首要环节,即税务登记上,实现了信息共享,使这个局得以切实掌握纳税人“户籍”的动态变化,并在遏止漏征漏管户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成效,2004年,这个局新办税务登记1260户,比上年增加260户,清理出逾期办证户360户。 其次,这个局十分重视协查、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方面,这个局从年初就开始规范协查案件的查处。2004年,共发出协查函15件,收到反馈有问题7件;同时对收到的来自河北、天津、四川、甘肃、郑州等地的7件协查函,组织查管人员对所涉及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向对方回复结果。对1户经过协查确定为恶意接受虚开发票、偷税并达到案件移送标准的纳税人已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正在审理之中。这个局在对22件协查函中所涉及的9户有问题纳税人的56组发票进行协查中,不是简单的就票论票,而是扩大检查年度,检查从上一个纳税年度到接收协查函件之日止,有问题则进行追溯,如通过对接受虚开3组发票的某铸工厂追溯2个年度检查,还发现其存在收入滞后入账等违法问题,一举查补税款12万元,同时,举一反三查核整个普兰店市有无纳税人接受同类发票,使得违规者在协查这张“网”中插翅难逃,并查补税款70万元。另一方面,这个局非常重视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实行专人受理、专人查处,使得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2004年,共受理举报案件17件,共查补滞补罚合计329万元,是去年同期举报查补收入的4.5倍,其中*5的一起举报案查补税款152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再次,这个局积极构建与金融、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长期性的协作体系。其中:经过与金融部门的合作,让331户纳税人用上TENET网络申报,实现了网上及时比对和网上传递“五小票”,同时,在981户个体户中成功推行个体税银网络划税,即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征管效率;经过与公安部门协作,对涉嫌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3件税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巩固了执法保障机制,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这个局还建立与街道、社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团体之间行之有效的协税护税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与此同时,这个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的业务衔接。征、管、查各部门认真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各征管环节之间的衔接。特别是征收与管理、征管与稽查之间的业务衔接,实行“无缝隙”管理,认真解决业务流程中的临界点而容易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如个人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普兰店市个体及集贸市场纳税户由上年底的8204户“缩水”至目前的1674户,理论上应纳税额仅有280万元,但是,这个局通过卓有成效的典调与公开、公平、公允的重新定额,对1674户实事求是的调高了税收定额,使2004年入库税额由理论上的280万元增加到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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