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包装袋行业纳税评估分析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苗长奎郝凌志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编者按:原材料以重量“吨”核算,产品以数量“个”核算,一吨原材料能生产出多少个塑料袋成为塑料包装袋行业税务管理和检查的难题,部分企业因此蓄意掩盖真实生产销售情况,借以偷逃税款。金州区国税局通过实际调研,利用与纳税有关的产品出成率、单位产品电耗等指标的分析,总结出重量与规格数量的换算公式,为该行业的税务检查提供了依据,也为其他类似行业的税务管理提供了思路。  塑料包装袋行业的生产工艺是将原材料聚乙烯颗粒投放到吹膜机,经过高温熔化、吹成膜到制袋机分切,生产出塑料包装袋成品。  一、按业内通俗说法划分企业类型:  1、用好料干专业活  好料:原材料质量好、价格高、废品率低,从正规渠道采购  专业活:产品的质量高,有一定厚度并可降解,无毒无味无沙眼,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客户单一但需求量大,例如大型食品加工厂,大型超市,快餐连锁店,涉及食品卫生安全。因而该类型企业一般规模大,核算比较正规,必须开具发票以备下游企业卫生主管部门检验产品来源渠道。  2、用好料干零散活  零散活:客户多而复杂,对产品质量要求不高,如服装企业、各类农副产品市场商贩、零售商店、小超市不需要发票,为其不开具发票提供客观条件,这类企业是纳税检查重点。  3、用再生料干零散活  原材料来自回收废旧塑料,产品质量差,属于伪劣产品,实际应用存在一定的危害,属于随时面临市场和政策淘汰的产品,因而该类型企业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应纳入定期定额户管理。  4、好料和再生料混合  该类型企业为了减少成本,以次充好,其中再生料没有发票入帐,在检查时重点检查原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行业特点:  1、行业门槛低,投资少,见效快,对生产场地和机器设备要求不高,固定成本少,有的比较隐蔽容易成为漏征漏管户。  2、生产工艺简单,技术含量低,实行计件工资,属于劳动力密集企业但工人劳动素质不高,有一定数量的福利企业,可以作为其他企业纳税评估和检查的参照。  3、原材料以重量核算,产品以数量核算,二者核算单位口径不一致。产品需求数量大、规格多,从经营角度用重量不便于核算产成品,而用规格区分产品种类、用数量计价简单直观,属于行业惯例,是客观因素;企业可以利用原料产品核算单位不一致掩盖真实生产销售情况,是主观因素。正是以上原因导致了对该行业的税务管理和检查的难度。  4、产成品一般没有库存结余,企业往往在月末依据开具发票的数量金额记录产成品帐,一般不按生产、入库、出库的真实情况记帐。  5、企业的隐型成本是给采购员的大量回扣,由于这部分成本无法实现帐面支付和列支成本,企业实际支付的回扣款以及其它不能在帐面列支的费用实际就是帐外收入。同时收入不入帐又导致企业帐面连年亏损。  6、竞争激烈,同时又有合作,多数企业是由原家族企业分离或原企业人员自立门户,彼此间经营比较了解。往往从一家企业可以了解其他竞争对手的生产经营情况。有的企业人脉资源广,取得定单多,由于产能有限,合同期内无法完工,将定单转包给其他企业,支付一定的加工费,完工后全额开具发票给客户,这样受托方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可以不必开具发票。应加强审核企业销售合同及是否具备相应的产能。  三、与纳税有关行业指标  出成率:97?98%(从生产工艺可以看出原材料损耗少,废品可以重复利用)  毛利率:20?25%(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少)  单位产品电耗:450元/T  税负:3?5%  四、产成品重量与规格换算公式  重量(克)=长*宽*单面厚度*2/1000  其中单面厚度在业内被称为“道”,1道=0.01毫米。  例如:发票标明的产品规格是200*100*5,据此计算的单位产品的重量=200*100*0.05*2/1000=2克  案例:以其中对一户企业的2002年生产经营情况为例  该企业为私营独资企业,成立时间比较早,属于处于成熟期,但近年始终亏损,生产各类规格的塑料包装袋,属于用好料干零散活(从销售客户可以看出),原材料以重量为单位核算购进和生产领用,产成品帐没有核算重量,只记录规格、数量和金额,二者核算口径不一致,产成品、生产成本期末无余额。  我们采用其中两个指标进行评估:  一是出成率:企业当年原材料耗用376.4吨,依据行业出成率下限97%,测算实际产量应为365.11吨。由于产成品没有按照重量核算无法从帐面直接得出产量,我们利用换算公式将所有发票记载的规格和数量换算成重量,计算出开具发票的销量为268.48吨,由于产成品期初期末无余额,帐载产量也为268.48吨,与按行业出成率标准计算得出的结果少96.63吨。  二是根据单位产品耗电测算:该企业当年耗用电费44010.5元(包含少部门非车间生产性用),依据行业标准每吨成品耗电为450元左右,计算产量为44104.5/450=98.01吨。通过以上两种测算结论基本吻合。可以初步判断企业帐载产量与真实产量相差96-98吨,占帐载产量的36%-37%。  针对上述异常现象我们约谈纳税人并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法人代表不得不交代取得现金收入不如帐的违法行为,并提供了自制出库凭证和现金收款收据,经过核实企业没有入帐的产销量为95.11吨,系全部销售给20多个私人商贩,取得帐外收入为844800元,偷税1436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