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私营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在当前乃至以后的税收征管中,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那些包海区经营,海底底拨经营,海面浮筏养殖,圈养海参,养活鱼等等业户,只要较有规模的都将逐渐的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自然当归国税机关征收管理,但就现有的几户私营企业看,基本上都是负申报,甚至亏损额很大,并且连年如此,居高不下。与其经营状况及经济发展规模极不相称。让人很难理解,都是私营企业,为什么连年亏损不见效益还要苦苦经营呢?本人认为归纳起来,在管理中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设立真假两套账,或者通过现金交易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 由于处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经济往来中就避免不了出现现金交易,由于私营经济的进一步壮大,加上我国还不能达到限制现金交易限额的程度,现金交易就优为显得频繁和普遍。我们也经常听到、看到或经历到,买东西时经常问买主是否要发票,要发票的物价就贵,不要发票的物价就便宜,这其中的奥妙我们干税务的就不言而喻了。尤其是我们现有所管辖的这些业户,销售一批货,往来款项可不是千头八百的,那可是以万、十万、百万来记价的,如果企业设有两套账或账外经营,我们只能见到只反映成本费用不见收入账,那有怎么可能不亏损呢?我们也不能排除有的企业所建的账,就是为了对付税务局。 二是不按规定使用发票,不开、拒开、违规开具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一些小规模纳税人通过不开发票、开具小头大尾发票等手段来隐瞒收入,形成亏损,偷逃国家税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进行自由买卖,只要你情我愿,不份地点场合,随时都可以以各种形式进行买卖交易,当然有很多不要发票的,自然开发票的就少了,在海洋岛很多从事海上养殖、底拨、圈养海参、活鱼的业户,但购买水产品销售发票的业户却了了无几,难道没有购买发票的业户就没有销售产品吗?不是,而是他们销售产品没有开具发票,我不敢断言他们没有开具发票就一定不入账,但从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账面反映的数字看,存在很大这方面的嫌疑。有的企业也可能存在开小头大尾发票的现象,不过这类情况应该很小,市场经济,都是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很小有要发票的,也就用不了废这个事了。 三是虽然按规定设置了帐账簿,但记账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 企业会计配备不符合规定,兼职会计或代账会计的比例较高。部分企业财务人员不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业务不熟练,会计核算水平较低,财务账目混乱,更多的是企业的会计在核算方面根本就说了不算,那些收入费用要上账,那些收入费用不许上账都由经理(老总)说了算,叫你怎么干你就得怎么干,不然就不用你,会计根本就不按、也不敢按财经纪律来要求,会计只能称为一个记账的工具而已。有的会计不但不按财务制度规定核算,而是帮助经营者编制假账,使企业的帐目,从表面看不出任何破绽,收入费用配比的也比较合理,从而达到偷漏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针对上述的问题,我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私营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所得税纳税人的日常管理 1、定期不定期地对其银行往来账实施检查,通过企业“资金动态流量”的变化看企业是否有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要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抓住企业的投入和产出的季节,来抽查企业的银行往来情况,看企业是否是通过银行进行往来核算,有没有不通过银行存款进行交易的现象,有这方面的问题,再看企业这部分收支是否上账核算,是不是存在账外经营来偷逃国家税款的问题。2、及时掌握各个行业纳税人的各类经济指标和行业经济参数,分析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有针对性的进行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一定要真实的掌握每个企业的经营状况,才能分析出企业所存在的问题,看出企业每个季节、每个周期的每一个不同阶段的经营指标和行业参数存在差异,从中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要认真审验企业的纳税申报表,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同地区、同行业的经济指标,本企业的申报表的逻辑关系,以及了解和掌握的季节产品收获情况,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及多列费用的问题。 二是加大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力度 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案件应及时转送稽查部门,进一步实施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查出一个就应该严肃处理一个,并大肆宣传,对其进行暴光,绝不顾惜,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建议县局相关科室研究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所得税预缴额的核定办法,实行强制预缴,以后逐年按照一定的比例递增。靠所里下去核定预缴额,且不说业务能力、政策水平怎么样,就是企业的重视程度及心理声势就不行。 三是严格发票管理 是否能强制要求每一个企业,无论购货方是否需要发票,销货方都必须如实开具发票,定期不定期对纳税人所开具的发票进行抽查,发现有销货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依法加重处理,建立发票管理的专项制度,加强日常监控,依此来控制企业账外核算的现象,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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