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脑油等五种产品征收消费税的调研报告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刘波刘晓华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开展部分产品消费税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调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组成专项调研组,对所辖企业生产的石脑油等五种产品,征收消费税所涉及的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概况  大连地区生产本次调研五种油品的企业共有三户,分别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厂。企业情况: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特大型现代化炼油、化工生产企业,是中国重要的石化产品生产、出口和转运基地之一。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50万吨,加工的原油来源采取国内采购和一般贸易进口,年销售收入326亿元,能生产汽油、柴油、煤油等石化产品200多种。该公司财务实行统一核算,产品销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该企业只生产本次调研产品中的三种产品:3号喷汽燃料(航空煤油)、燃料油、石脑油。  3号喷汽燃料(航空煤油)、燃料油销售价格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定价,销售对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销售公司;石脑油销售价格按照日本到岸价减7美元乘当月平均汇率确定,销售对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计划确定。上述三种产品的出口销售价格按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  (二)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化(香港)国际石油公司和法国道达尔、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五家股东共同投资兴建的我国*9家大型中外合资石化企业。公司于1996年投产,现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现已经达到100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化工轻油、燃料油;附产品包括:液化气、聚丙烯、硫磺等。该公司财务实行统一核算,产品销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该企业只生产本次调研产品中的三种产品:3号喷汽燃料(航空煤油)、燃料油、石脑油。产品主要销售方式是自销,其中:1.国内销售的石脑油是严格按照中石油股份公司下发的石脑油配置计划执行,该计划由中石油股份公司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国内销售的航空煤油主要销售给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的销售价格是由国家发改委定期公布的出厂价格。3.燃料油销售价格由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自行确定。出口产品销售价格由公司根据国际市场行情,按照合同购销双方协议确定。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厂的前身是大连石化公司七星润滑油公司。2000年中国石油对润滑油业务进行重组,成立了中国石油润滑油分公司,大连石化公司的润滑油业务划归给润滑油分公司管理,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厂。该厂是生产“昆仑牌”润滑油的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40万吨,年销售收入10亿元,缴纳增值税502万元。  该厂产品的销售价格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定价,生产润滑油所需的基础油全部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公司购进,销售对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下属六大润滑油销售分公司。  二、征税范围注释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本次调研产品的定义及行业标准如下:  (一)润滑油  润滑油是原油常减压蒸馏所得馏分经脱蜡、糠醛、白土或者加氢精制,再经加有抗氧抗腐、清净分散、降凝、抗泡等多种性能添加剂调制而成。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适用于各种类型机械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润滑剂。适用行业标准:SH/T0017-90(1998)轴承油  SH/T0094-91(1998)涡轮涡杆油  SH/T0111-92(1998)合成锭子油  SH/T0138-9410号仪表油  SH/T0139-95车轴油  SH/T0380-92(1998)普通车辆齿轮油  SH/T0360-92(1998)13号机械油(专用锭子油)  SH/T0361-1998导轨油  SH/T0362-1996抗氨汽轮机油  SH/T0363-92(1998)普通开式齿轮油  SH/T0675-1999风冷二冲程汽油机油  SH/T0676-1999TC-WⅡ水冷二冲程汽油机油  (二)3号喷汽燃料(航空煤油)  3号喷汽燃料(航空煤油)是原油常压馏出油经脱硫醇、脱水后制得。该油品适用于航空涡轮喷气式发动机之燃油,是国际航线的通用燃料。  适用国家标准:GB6537-94  (三)石脑油  石脑油又称“直馏”汽油或轻汽油,是以原油经初馏、常压蒸馏在一定温度下所得的轻质馏分,或二次加工汽油经加氢精制而得到的轻质馏分。主要用于裂解、催化重整和制氢原料等化工原料,馏程范围:终馏点≤205。  适用企业标准:Q/SY26-2002  (四)溶剂油  溶剂油是以石油经常压蒸馏所得的直馏馏分、催化重整抽余油和凝析油经精制、分馏而成的产品。包括:橡胶工业用溶剂油、油漆工业用溶剂油、航空洗涤汽油等。  适用行业标准:SH0004-90(1998)橡胶工业用溶剂油  SH0005-90(1998)油漆工业用溶剂油  SH0114-92(1998)航空洗涤汽油  (五)燃料油  燃料油又称重油,是以原油直馏渣油、二次加工柴油为原料调和而成。广泛用于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他工业炉燃料,按用途划分可分为燃烧器用燃料油、船用燃料油和燃气轮机液体燃料。  适用行业标准:SH/T0047-91(1998)燃气轮机液体燃料油  SH/T0356-1996燃料油  三、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  1、纳税人认定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在认定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时,以是否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来确定是否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应税消费品的范围以税目的形式来确定,故本次调整只需要对税目进行增补即可,现有的纳税义务人规定完全可以涵盖新增加的税目,不需作特殊规定。  2、新的征税范围与现行征税范围的衔接  现行征税范围规定: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蒸馏所得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及其他高辛烷值组分按一定的比例调合而成。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和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的各种汽油,主要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汽油的质量标准为辛烷值不小于66。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辛烷不小于66的各种汽油。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汽油,也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以汽油组分为主,辛烷值大于50,经调合可以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汽油的征收范围。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在一定温度下切割的馏分,或于二次加工柴油组分按一定比例调合而成。主要用作转速不低于960r/min的压燃式高速成柴油发动机燃料。柴油的质量标准为倾点-50号至30号。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倾点在-50号至30号的各种柴油。  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合精制可以用作柴油发动机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柴油的征收范围。  上述规定强调非标油品也要纳入征税范围,而两大集团下属炼厂对出厂商品汽油、柴油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非标油是绝对不允许出厂的,因此若要增补税目,建议对现行的汽油、柴油注释作如下调整,缩小其范围: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蒸馏所得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及其他高辛烷值组分按一定的比例调合而成,主要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汽油的主要指标为辛烷值不小于90。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辛烷不小于90的各种汽油。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汽油,也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在一定温度下切割的馏分,或于二次加工柴油组分按一定比例调合而成。主要用作转速不低于960r/min的压燃式高速成柴油发动机燃料。柴油的质量标准为倾点-50号至30号。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倾点在-50号至30号的各种柴油。  3、税率(税额)  建议比照汽油、柴油的征收方式,即以“从量定额”作为计征方法,并根据与汽油、柴油相似的组分特性参照定额执行。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燃料油升0.1元  航空煤油(3号喷气燃料)升0.1元  石脑油升0.2元  润滑油升0.2元  溶剂油升0.2元  4、优惠政策  由于石脑油作为化工原料的特点,对其征收消费税,将会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价格,并将波及与之相关民用和工业产品市场,涉及面较大,因此建议对石脑油仍然执行现行政策,对生产供应计划内的部分给予免税照顾。对计划外的部分可以通过给与幅度减免的方式,减小因对石脑油开征消费税形成的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5、纳税申报  现行《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征收品目代码”纵向栏次只有3行,税目调整后,对于应税消费品品目多的企业,“征收品目代码”栏不足,需要增加栏次为8行并同时修改申报软件。  四、数据测算  由于相关产品的具体标号、品种较多,难于取得单位换算的平均数,暂按某个品种的换算单位作为计算依据。换算单位见下表:  名密度p升/吨  航空煤油0.7751290.32  润滑油品0.951052.63  燃料油0.951052.63  200#溶剂油0.781282.05  重石脑油(102-143。c)0.7421347.71  依据以上的换算单位,参照企业2005年的相关数据进行测算,情况见下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厂  单位:吨、万元  产品产量内销量销售收入单价销售成本销售利润占总产品比例消费税  润滑油21.822.2297,8154,402.1394,8702945100%4677.89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  石脑油126.87625,3153,84521,8283,48715.80%1,617.25  航煤57.8149.46183,2883,184192,903-9,6157.10%6,381.94  燃料油156.41157.08512,5793,264494,25318,32619.40%16,534.74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  石脑油97.2344.87187,0323,768201,227-14,1959.65%12,094.34  航煤29.4229.8110,1473,696123,557-13,4102.90%3,845.16  燃料油9.9310.5318,8901,79420,620-1,7301.02%1,108.42  上述各项税额合计46259.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