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节约型税收的几点思考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毕克强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构建节约型税收,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更是实施税收科学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本文就构建节约型税收谈点粗浅的认识。  1.完善节约型税收政策。一是要完善有利于促进节约型产品生产的税收政策。通过征收不同的消费税、税收返还等手段促进市场的转换,加大对节约型产品的消费和市场接受能力,比如对不同能耗水平的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对以可再生能源为动力、节能技术标准高、污染少的车辆,按适当比例给予减征车船使用税,促进企业改进技术、生产节能性产品。二是要完善有利于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政策。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土地、海洋、森林、草原和地热等国家重要资源实行高税率,使其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对一些不可再生、非替代性和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防止掠夺性开采,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将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征税范围,对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实行较高的税率,对低能耗、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和循环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征收较低的税率。三是要完善有利于促进节约型生产行为的税收政策。对生产和制造节能设备、产品的企业,无论是否是高新技术,都应该给予生产和制造这些设备和产品的企业一定的政策,运用加大税前扣除比例、加速折旧等间接减免的方式,给予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对关键性的、节能效益特别显著的节能设备和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对购置生产节能产品的设备,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以及对与资源节约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行为免征营业税等。  2.优化征收管理运行机制。一是科学配置征管资源。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情况,科学设置税收征管机构,适当压缩机构层级,实行扁平化税收管理,降低因机构重叠而增加的税收成本,对那些征收成本大大高出平均值的基层征收分局要进一步合并,实现征管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推进征管社会化。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健全社会化的协税护税体系,推进相关部门联网步伐,扩大涉税信息的来源,为开展征管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税源的大小和地域分布特点,在征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积极开展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广泛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在税务登记、税务检查、涉外审计、反避税等方面实行信息共享,一家办理、相互认可。三是理清征管职责分工。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职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位职责标准体系,明确征、管、查各环节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各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按照专业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建立起统一协调、分权制约、专业务实的新征管组织体系,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好税政管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划分和界定问题,使税收执法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并在各个机构、各个岗位之间进行有效分配,既保证各个岗位、每个税务人员权利和义务的对等,让大家各居其位、各负其责,又保证各岗位业务的有机衔接,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建设节约型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强化税收成本观念。目前,各级普遍认为税收征管工作为政府行为,而非经济行为,缺乏税收成本意识,对税务机关的考核,也只关心税收收入规模和增长速度,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高低。因此,必须从思想上摒弃传统模式下的“无本治税”的观念,从各级领导做起,在税收工作中,既注重税收事业的发展,又考虑税收成本的优化和考核,在取得税收收入的同时兼顾税收成本的高低。将“成本否定”概念引入税收领域,实行一项税收措施时,如果其税收成本超过一定限度就要考虑其取合;在设立税务机构时,如果成本占收入比重水平过高,就应当考虑停止设立或撤消。二是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将企业目标成本引入税收征管,建立税收成本部门责任制,节约税务行政费用开支,对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基本设施建设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安排,以最小成本投入,获得*5效益。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引导税务干部树立节约就是增效的理念,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讲排场、摆阔气的不良风气,从人人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创建节约型税务机关。三是完善纳税服务。要搞好政策服务,及时准确地兑现各项税收政策,尤其是执行好各项减免优惠和退税规定,防止因为政策执行不到位而影响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对经济活动产生扭曲,增加纳税人的超额负担;要建立健全税法公告制度,定期向纳税人提供现行税法资料,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税收法规信息库,通过报纸、杂志、互联网站和12366服务热线等多种媒体向纳税人及时公布,保证适用税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要完善“一站式”服务等新型办税方式,减少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的往返次数和排队时间,提高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节约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对从事税务代理服务中介机构,要加强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降低纳税成本。  4.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税收信息化建设是降低税收成本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发达国家的单位税收成本之所以低,就是因为他们税收信息化、网络化程度极高。要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平台,建立税收信息网,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发布税收信息,并实现网上申报和征缴,既方便纳税人,为其节省纳税时间和非劳务成本,同时也节约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量,为其节省税收征管成本,最终达到降低税收运行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目的。整合税收信息系统资源,实现国、地税联网,*5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要积极研发税收管理软件,保证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数据可利用价值,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的采集、接收、储存和增值应用工作,提高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水平。要完善系统应用功能,扩大统一电子办税服务平台的运行功能,建立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三点一线,税款征收、缴纳、入库三位一体的征收服务体系,提高多元化申报质量,切实解决由于软件、网络等因素造成的申报质量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发挥多元化申报方式快捷高效的作用,调动纳税人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当然,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建设不能一刀切,对一些偏远地区和山区,应从实际出发,不能盲目强调税收征管自动化,以免增加税收和纳税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