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政策调整对我市06年税收收入的影响来源:湛江市国税局计划统计科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从2006年4月1日起,我国实行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本次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5规模的一次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消费税的应税品目进行调整;二是对原有税目的税率、税额进行调整。                    这次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对我市06年消费税收入产生的影响,我们作调查分析如下:                    一、我市消费税的总体情况                    2005年,我市缴纳消费税的企业有124户,共入库消费税57592 万元。其中生产烟类的企业 4户,入库消费税 28793万元;生产酒及酒精的企业64户,入库消费税 2338万元;生产成品油的企业1户,入库消费税 26274万元;生产摩托车的企业1户,入库消费税27万元;生产汽车轮胎的企业2户,入库消费税 23万元;贵重首饰及珠宝的零售企业共有35户,入库消费税 121万元;生产鞭炮、焰火的企业共有18户,入库消费税 16万元。                    二、消费税政策调整对我市税收影响                    消费税政策调整后,我市有成品油、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等4个行业和11户企业受到影响。影响*5的是成品油行业,其他行业影响较微。预计我市06年消费税增加3600多万元税源。                    (一)成品油行业成品油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45.62%,政策调整前只有湛江A公司1家征收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由于成品油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5个子目(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目前对成品油新增这5个子目,暂减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原来A公司的成品油品目征收范围扩大,同时适用了对B公司、C公司和C公司所生产的成品油开征。                    现具体分析如下:                    1、B公司2005年原油总加工量530000吨, 2005年其产品不征消费税;2006年原油计划总加工量600000吨。按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对其产品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征收消费税。润滑油的税率为0.2元/升,润滑油1吨=1126升,即1吨石脑油的应征消费税税额为225.2元;燃料油的税率为0.1元/升,燃料油1吨=1015升,即1吨燃料油的应征消费税税额为101.5元;石脑油的税率为0.2元/升,石脑油1吨=1385升,即1吨石脑油的应征消费税税额为277元。以2006年8个月可入库的消费税30%来算,该公司可增收消费税2200万元。                    2、A公司2005年原油总加工量293万吨,内销汽油、柴油共180万吨,共实现消费税27762万元。以2006年原油加工计划总加工量3600000吨,计划出口产品700000吨,其余的产品全部内销。按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除对内销部分的汽油和柴油按原来的办法征收消费税外,对其余5种产品(其中3种属于燃料油、2种属于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以2006年8个月可入库的消费税30%来算,该公司可增收消费税1400万元。                    3、C公司主要生产润滑油,2005年润滑油产量18000多吨,产品不征消费税;2006年计划润滑油产量20000多吨,按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对润滑油征收消费税,以2006年8个月可入库的消费税30%来算,该公司可增收消费税90多万元。                    4、D公司也主要生产润滑油,2005年润滑油产量600多吨;2005年其产品不征消费税;2006年润滑油年计划产量400吨,按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润滑油征收消费税,以2006年8个月可入库的消费税30%来算,该公司可增收消费税2万元。                    (二)摩托车行业摩托车在政策调整前不论排气量大小,消费税税率均为10%,调整后以250毫升的排气量作为划分税率档次的排放标准:250毫升(含)以下:税率3%;250毫升以上,税率10%.我市生产摩托车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只有湛江光速摩托车有限公司1家,所生产摩托车都是250毫升以下排气量的。2005年产量1156辆,实现消费税27万元。2006年计划产量3000辆。按政策调整前来算,可实现消费税70 万元;按政策调整后算,可实现消费税37 万元,减收33万元。                    (三)汽车轮胎行业汽车轮胎在调整前消费税税率为10%,子午轮胎免税。调整后消费税税率为3%,子午轮胎免税。我市生产汽车轮胎的企业有2家,2005年应交消费税的汽车轮胎计划销售230万元,入库消费税 23万元; 2006年计划销售250万元,按政策调整前来算,可实现消费税25 万元;按政策调整后算,可实现消费税14万元,减收11万元。                    (四)白酒行业新消费税政策出台,只对白酒的税率作调整(粮食白酒税率调整前25%,调整后20%;薯类白酒调整前15%,调整后20%)。经统计,2005年我市粮食白酒的消费税5万元,薯类白酒的消费税4万元,2006年生产白酒的企业在数量、规模、产能没有大的变化,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减增因素几乎相抵,所以对我市的消费税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