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南地方税收增长与GDP的关系问题来源:阿毛税官论坛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湖南省地税局课题组课题负责人:李长庚课题组成员:李平新  伍福元  李忠汉朱泽民  刘云夔  李伟达                                      一、湖南地方税收的现状(一)地方税收连年高基数增长,但零星分散难征难管。地税组建以来,在省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年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全省地税收入总规模,机构分设前的1993年仅为33亿元,到2001年达到了106亿元,净增73亿元,增长2.21倍,8年累计完成地税收入564亿元,年均增长13.72%,高于GDP增长,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可*的财力保障。但从目前地税部门负责“十二税两费”的征收管理来看,税种多、税额小,零星分散,难征难管。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全年的税收入库金额不到1亿元。最小的税种土地增值税,每年入库税款不到1000万元。这些税种分布在城市、乡村以及各行各业,征管难度相当大。  (二)公有经济税收比重大,但增长慢于非公有经济。2001年,全省公有经济提供的地方税收为78.44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量的74%.“九五”期间,公有经济提供的地税收入年均增长率仅为7.24%,而非公经济提供的地方税收则由小到大,发展较快,年均增长20.14%,其中,私营企业提供的地方税收年均增速达到26.91%,个体税收增长达到26.56%,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地方税收增长则高达402.34%.(三)地方税源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主要城市,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从市州收入来看,长、株、岳、常四市收入之和占到全省收入总量的58.65%,其中长沙市37.35亿元,占全省收入的35.2%。同时,城市税收增长高于农村。以长沙为例,1994~2000年全市地税收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8.32%。其中市区为19.17%,4省(市)为14.29%,市区高于县(市)4.88个百分点。  (四)税种构成发生了积极变化。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取得进展,经济效益逐年提高,职工收入不断增长,所得税增收明显。2001年,全省入库所得税41.19亿元,同比增长73.9%,占收入总量的38.82%,比上年提高10.37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总量在各税种中由原来的第二位上升到*9位。  (五)第三产业成为提供地方税收的大头。2001年全省*9产业的地方税收为2.25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量的2.1%;第二产业的地方税收为31.8亿元,占总量的30%,第三产业的地方税收为71.95亿元,占总量的67.9%,显然成为地方税收的大头。  二、我省地税收入规模在全国所处的地位及其影响因素2001年,我省地税收入创造了机构组建以来年增收超收最多的历史*4成绩。扣除非税收入,2001年全国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共4718.65亿元,同口径比,我省约占全国地税收入总量的2.09%,在省市中排第16位,比2000年前进了1位。  我省地方税收占全国地税收入总量不高,值得深刻分析和思考。就全国地方税收构成看,税收分布极不平衡,广东(793.63亿元)、上海(412.23亿元)、浙江(374.75亿元)、北京(361.3亿元)、山东(333.04亿元)、江苏(302.09亿元)6省市收入总量达2523.04亿元,占全国地税收入总量的53.46%,其余25个省市区只占46.54%。因此,我们总的认为,我省地税收入总量和增长幅度大体上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就税收征管看,我省的力度不亚于别的地方,某些方面特别是与一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比,力度还要大一些。但收入总量和增长速度与全国比确实存在一些差距。分析原因,还是经济决定税收,归根结底主要的还是经济发展问题。  (一)经济结构不合理,工业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不高。省委工业化建设会议指出:我省的差距在产业结构上,主要是工业的差距。2000年全国三大产业之比为:15.90:50.88:33.22;广东为:10.42:51.05:38.53;浙江为:10.79:53.02:36.19;湖南为:21.26:39.6:39.14.从经济发达省市的三大产业结构来看,*9产业所占比重均在15%以下,而我省高达21.26%。税收总量高的省份,第二产业的比重高达50%以上,我省不到40%。  (二)经济运行的质量不理想,效益比较低。我省现有工业企业中传统产业多,高新产业少,很多企业是有产值但效益不高,有的甚至是光有产值而无效益、无税收。去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657亿元,我省只有51.67亿元,只占1.1%。2001年全国的内资企业所得税2122.46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511.18亿元,两项合计2633.64亿元。而我省地税征收的内资企业所得税为20.23亿元、国税征收的中央企业所得税7.8亿元、国税代征外资企业所得税2.29亿元,三项合计30.32亿元,只占全国的1.15%。  (三)外向型经济程度低,进出口税收份额小。我省进出口总额只占全国总量的0.55%。据分析,2000年全国平均每进口1美元,能创造税收1.49元;每出口1美元,退税0.77元。进口税收主要归中央,地方也得益;出口退税由中央负担,但退了税,增加了企业利润,所得税就多了。  (四)经济不发达,职工收入低,影响个人所得税。从网上的资料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2001年收入在7万元以上的居民比上年增长2.6倍,而我省的高收入群体较少,从2001年的个人所得税就可见一斑。  2001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995.99亿元,其中各省市区地税部门征收716.61亿元,湖南只有18.67亿元,只占全国的2.61%。  三、提高湖南地方税收占GDP比重的对策建议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是经济税收的辩证唯物论。发展经济是税收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实现湖南地方税收较快的增长速度,提高地方税收占GDP的比重,使地方税收真实地反映我省经济发展的总体实力,必须要着力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形成做大地税收入规模的共识,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地方税收是建立强大、平衡、稳固财政的基石。壮大地方税收规模、提高地方税收占GDP的比重,将为我省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这项工作不仅仅是地税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各级政府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当前,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的税收征管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各级党政要加大对地方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协调,严厉打击各类涉税犯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地方税收观念,切实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培植壮大地方税源。“十五”时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战略部署,这是促进湖南经济发展根本性的措施和基础性的工作。*9产业作为基础性的产业,要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实施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商品转化率。第二产业是实现湖南步入经济强省行列的前提,要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开发“高、精、尖”产品,集中力量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与环保等技术领域进行突破。要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战略性重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第三产业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对地方税收贡献率*5的产业。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要加大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力度,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交通、旅游、文化、娱乐、邮电、通信、技术服务、中介咨询等行业,要重视城市经济的发展,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长株潭一体化”,特别要重视中心城市和小城镇的建设,以增强城市的辐射功能;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新增劳动力就业的渠道,以此来带动第三产业的全面发展。同时要大力引进外资,增加外贸进出口,全面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要通过三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使全省经济运行质量有明显提高,*9产业的比重至少下降6个百分点,达到全国现有的平均水平;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上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幅提高。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为地方税收睁长和规模壮大,提供强大的税源。  (三)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潜增收。当前,组织收入工作中困难因素很多,从税务部门自身来讲,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勤征细管,挖潜增收,确保圆满完成收入任务。主要措施有5条:一是统一思想,继续实行抓早、抓实的工作方针。要把全年收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征收单位和征收人员,落实到重点税源户,明确完成收入任务的责任。二是强化税务登记管理,清理漏征漏管。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对本级本地区的税源分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特别要对集贸市场税收、房地产行业税收、房屋财产租赁税收等进行重点清理,*5限度地控制漏征漏管,挖掘税收增收潜力。三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继续推行征管责任追究、征管质量考核制度,不定期地对基层的征管质量组织抽查,通报考核与抽查的结果。四是大力清缴欠税。要在做好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确认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清欠责任,依法清欠,严格控制新增欠税。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要广泛运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和措施,强化税源控制和税收征管。  (四)进一步优化经济税收环境,为推进我省工业化进程献计出力。税务部门最主要的是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用好用足现有的税收政策。这些年来,国家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制定了许多政策,我们要加强政策研究,把的各项政策用好、用足、用活,从政策上支持“三化”进程。另一方面,要改进和优化服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主要突出五个重点:(1)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重点,防止收人情税、关系税,禁止索拿卡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税务执法的透明度。(2)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为重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5限度地帮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3)以减少交叉检查、重复检查为重点,减轻企业负担。不准给稽查部门下达稽查收入任务指标,对有两级或两级以上预算收入的企业,税收的日常检查和稽查,相关的税务机关要加强协调,资料 共享,并尽量采取联合检查的办法进行;要加强税收检查计划的管理和指导,除了有重要举报线索外,每年对企业的检查面一般不超过20%;要加快推行一级稽查步伐,一个城市只设一个稽查局,对同一企业一年最多稽查一次,并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不宜翻陈年旧账;对重点工程的检查实行归口管理;在全省逐步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对那些纳税好、信誉好、多年来没有偷税漏税的企业,要明确一定时期内不进行检查。(4)以制止“四乱”为重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纳税人发票、工本费和验证工本费,不准搭车收费,不准任何税务机关向企业拉赞助,税务报刊杂志的发行不准向企业摊派。(5)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为重点,严厉查处偷逃税、擅自减免税、混淆收入入库级次、买卖转引税收的行为,严厉打击发票犯罪活动。  (五)积极应对加入WTO后的地方税收工作。面对加入WTO后对税收工作带来的挑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我们将结合湖南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一是对现行税制进行废、改、立、废除不符合加入WTO要求和宏观形势的税种和税收政策。重点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完善个人所得税。完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建立分类与综合的所得税制以及代扣代缴制度。二是完善地方税制体系。针对地方税改革严重滞后的状况,要加快地方税改革的步伐,包括五个方面:(1)解决对内对外实行两套不同税法的问题,统一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并改进计征办法。(2)改革其他税种,改革完善印花费,开征证券交易税。(3)大力推进农村税费综合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4)严格控制各种政府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将一部分合理的地方收费适时改为地方税。目前具体内容是开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已出台)。社会保障基金改为社会保障税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要加快改革。(5)适时开征其他一些地方税种,比如遗产税、赠与税。三是加强法制建设。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四是提高科技加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加强地税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金税工程”实施步伐,完善税源监体系,推动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加强税务干部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涉外反避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