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完善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的几点思考来源:安徽国税作者:刘强胜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随着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税收分析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多次在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流转税部门作为税收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担负着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管理工作的重任。在当前税收新形势下,完善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全面提高征管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蚌埠市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的现状长期以来,税收分析工作主要在计统部门开展,侧重于对传统的税收收入情况分析,包括收入总量分析、分单位分产业分税种分行业进度分析、重点税源分析、欠税增减率分析等等。与计统部门不同,流转税作为税种专业管理部门,税收分析工作具有自己独特的角色定位,更侧重于从进项抵扣到销项申报的申报过程分析,侧重于从税收负担到税种贡献的税源质量分析,侧重于对政策制定、贯彻执行的效果反馈分析。  自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以来,蚌埠市国税局各级流转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分析工作全局,认真落实总局34字税收征管模式,抓住“强化管理”这一重点,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税收分析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是认真做好纳税申报的质量分析,利用“一窗式”申报,重点监控企业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的变化,对于长期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企业实行案头评估、约谈举证和实地调查;二是积极做好四小票抵扣情况分析,利用自主开发的四小票查询管理系统,重点监控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等进项比例畸高、比对不符、缺联重号的异常企业;三是规范做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分析,利用“一户式”查询系统,重点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纳税收入、发票使用等情况的分析核查;四是有重点做好各种专项评估工作的开展,利用各种专业软件,重点做好成品油零售单位“以进控销”管理、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评估等重点行业税收分析;五是以政策执行效果预测分析为抓手,认真做好税收新政策专项调研工作,包括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测算、消费税政策调整对收入影响测算、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调查等等,为上级准确制定各种税收政策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六是以增值税税负分析为突破口,注重把宏观税负、产业税负、行业税负和企业微观税负分析结合起来,眼睛向内,多角度多层次剖析问题,找出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全市流转税税基管理水平。                    二、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当前流转税分析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亟待完善。  一是税收分析工作主动性较差,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流转税管理人员还仅仅停留在过去所熟悉的政策解释执行上,固守于文件的上传下达,还只满足对具体业务问题的个案处理,而对新形势下税收分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评估工作定位不准的现象,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研究不够、评估思路不清。  二是税收分析手段比较单一,评估指标体系不健全。宏观税收分析方面还仅局限于GDP与税收的简单比较,缺乏对可税GDP结构的深入分析,缺乏对税收能力的进一步估算;微观分析方面常仅限于对单个企业的应纳税负、入库税负等增值税指标的分析,缺乏对企业利润表指标、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指标的考核分析,缺乏整体行业税负峰值标准的建立,缺乏一个切实可行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评估应用软件。  三是税收分析队伍不健全,专业人才比较缺乏。税收分析是一门专业性较强工作,对分析人员来说不仅要有精通的税收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财务会计水平,以及丰富的实践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而当前,流转税税收分析机构尚未健全,队伍整体素质还达不到要求,对各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核算、资产构成、生产经营,工艺流程等方面还缺乏足够的了解。  四是税收分析数据来源渠道有限,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资料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税收分析工作的效率和成果。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核算不健全,有的甚至故意做假账,将相关经济指标同口径缩小,靠资金体外循环、现金交易,导致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数据可靠性和真实性较差。同时,国税部门要想调用工商、银行、统计、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比较困难,第三方涉税评估信息严重缺乏,给税收分析工作也带来一定难度。  五是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衔接不畅,缺少联动机制。一些单位把税收分析仅仅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纳税评估“评而不罚”,仅侧重于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后监督,对纳税人补税多处罚少,实践中容易造成纳税评估成为一种“协商式稽查”,真正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率不高,税收分析工作的监控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  六是税收分析的监督考核不严,绩效管理不到位。目前的税收分析考核质量缺乏有力的监督考核办法,缺乏激励措施,导致纳税评估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税收分析流于形式,评估人员缺乏压力与动力。                    三、 完善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税源监控,挖掘潜在税源,强化税种管理质量,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是新时期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的目的。当前完善流转税税收分析工作,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三个结合”,做到“六个一”。  一是实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有机结合。要进一步通过税收分析发现问题,指导评估和稽查;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通过税务稽查解决问题,验证分析和评估的实效,以管促查,以查促管,着力构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是实现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微观税负的有机结合。流转税部门要以税负分析为突破口,从宏观税负找问题,从行业税负找疑点,从企业微观税负找原因,突出调查重点,实现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全面突破。  三是实现流转税政策制定、贯彻执行、效果反馈的有机结合。要从经济、税收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推进“丰源工程”建设,认真做好文件执行效果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真正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要树立一种现代的税收分析观念。一个单位的税收分析水平、评估质量客观上反映出其税源管理水平和质量,也反映出其征管水平与质量。要正确认识税收分析工作的重要作用,准确定位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税收分析及时总结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通过评估约谈帮助企业解税收政策,减少征纳矛盾,融洽征纳关系,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要培养一支熟练的税收分析队伍。一是要以全员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加强对税收分析评估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分析工作所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知识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培养出一批复合型税收分析专家;二是在税收分析工作实践中,国税部门应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定期组织评估人员进行案例评析,推荐出好的分析方案在税务系统内部推广;三是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逐步实行纳税评估和稽查人员的能级管理制度,强化评估考核,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税收分析工作的高质量运行。  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税收分析体系。科学的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应当综合反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真实反映纳税人缴纳情况。一是完善流转税收入分析制度,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撰写税收收入分析报告,并将税收分析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建立健全流转税税收分析岗责体系,科学制定工作流,按照属地管理和税源管理到户原则,县以上国税机关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行业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定期发布税负情况,为基层单位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和税收管理员具体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实施个案评估;三是充分运用各种行业信息峰值,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设计纳税评估模型,建立行业税收预警体系,提高评估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要摸索一套可行的税收分析方法。一是拓展分析思路,在宏观分析方面,将税收分析重点转移到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是否协调、是否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尤其是重视对与流转税税基关系密切的工业增加值、当地物价指数、产业热点、新兴税源等经济指标开展动态分析。二是改进分析方法,在微观税收分析方面,做到“四算四查四比对”,即算企业税收负担变动、算销售额应纳税额变动配比情况、算非防伪税控部分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变化、算销售成本变动与销售额变动配比变化;查企业帐表关系、查企业帐实关系、查企业关联交易,查企业实际库存;比对企业投入产出比例、产品构成比例、产品能耗比例、成本费用支出比例,充分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三是突出分析重点,增强分析针对性,包括加强对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买壳”商贸企业核查,防止不法分子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加强对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防止出现企业税负不公,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加强对存根联滞留票异常企业核查,防止纳税人为隐瞒销售收入,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认证,逃避税务机关检查。  要利用好一个纳税申报窗口。利用三大系统整合数据省集中,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窗口,加强申报环节税收分析;坚持“以票控税、网络比对”,对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异常发票进行分析,对金税工程稽核系统缺联不符票进行分析;坚持“票表稽核、票票比对”,对CTAIS中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对四小票清单比对情况进行分析,实现税收分析关口前移,确保*9时间发现涉税异常企业。  要搭建一个互动的信息交换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企业端财务数据和生产销售信息的采集处理,大力推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完善远程认证网上申报系统、推广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实现企业信息采集方式由手工向自动的转变,提高信息交换效能。依法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加强第三方数据的采集工作,加快与工商、海关、地税、外贸、统计、水电气供应等部门的横向交流和信息共享,并与企业自行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挖掘潜在税源,实现税收征管业务的全面监控和全社会多部门涉税事务的共同治理。                    单位:蚌埠市国税局流转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