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处见真功 执着揭迷疑来源:江苏国税网作者:蔡永俊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阜宁县××炉料有限公司偷税案案例分析                    2006年3月,我局在对企业进行地方税收日常检查时,查处了一起瞒报副产品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的案件,涉税销售572901.98元,查补税款226666.11元。虽然案值不大,但检查人员凭着对税收事业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务实求真负责的精神,从细微处着手,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方法,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执着,终于成功查处了这起典型的副产品收入不入帐、瞒报收入的偷税案件。                    实地查看疑团顿生                    阜宁县××炉料有限公司,是我县××镇招商引资企业,创办于2001年12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铁矿砂烧结生铁业务,主要产品为生铁,副产品为水(炉)渣。2006年3月,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地方税收日常检查,按照惯例对该户进行了调帐检查。打开帐册、会计报表等,该企业2004年销售700.70万元,帐面亏损67.33万元,2005年度销售收入1218.15万元,帐面利润2.15万元,弥补亏损2.15万元。从帐面上看,企业帐务核算比较健全,帐务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在纳税申报上该单位也能够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及时缴纳税款。企业创办初期,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处在磨合期,盈利水平不高属于正常,2004年度企业有一定亏损,2005年即使有一定利润也可以弥补亏损。而且在我局对该企业实施检查前,国税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且没有查补税收。根据正常情况,如就帐查帐,按无纳税调整项目和无查补税款作稽查结论也属正常。但细心的稽查人员没有被表象所迷惑,他们还是坚持到该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一进厂区,检查人员就发现该企业货场上炉渣堆得像小山,而帐面上炉渣销售收入很少,他们心中疑团顿生。因该企业从事的行业比较特殊,全县没有同类产品可比,对该企业的生产流程及生产所需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副产品都不清楚,检查人员自己心中也无底。                    顺藤摸瓜马脚渐露                    打蛇要打七寸,不抓住对手的要害,是很难制服对手的。为了能彻底揭开疑团,弄清真相,检查人员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该企业的具体生产流程及投入、产出情况。他们一方面向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询问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经营状况,另一方面来到货场和生产车间实地查看,并虚心向生产工人请教,终于弄清了该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及副产品的投入产出情况。经了解,该单位用铁矿砂和稻草为原料烧结铁,再以结铁和焦炭为原料加工生铁,结铁和焦炭的投入比例为1:2,生铁和废渣的产出比例也大约为1:2,两年来该单位产生铁8000多吨,应该产出炉渣约1.5万吨,以帐面反映的炉渣单价每吨22元计算,该单位应有炉渣销售30多万元,而该单位帐面炉渣销售收入只有9万余元,副产品炉渣销售收入明显偏少,情况很明显,该单位可能利用副产品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国家税收,检查人员决定深入调查,该案件初露端倪。                    当机立断正面交锋                    掌握了这些情况,检查人员感到胸有成竹。他们当机立断,一方面暗中稳住企业会计,不让其与厂长串联,以防泄露检查意图,另一方面立即组织人员到该单位进行突击调帐,盘点现金,同时向领导汇报,请求对该单位实施税收保全。县局主要领导闻讯后十分重视,立即指示组织力量全力配合。检查人员首先找该单位负责人谈话,要求其通知现金会计到场配合检查。开始该单位负责人推说现金会计不在家,有关凭证无法调出,企图搪塞检查人员蒙混过关。检查人员一边耐心地向该单位负责人作税法宣传,一边坐等该单位现金会计回厂。一直到中午12点多钟,看到检查人员毫无倦色,完全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态度,该企业负责人实在无法搪塞,只好通知现金会计到场,这时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了。现金会计到场后,企业负责人讲他们产出的副产品炉渣没有使用价值,大多被镇政府用来修路及投入射阳河傍岸。检查人员没有被他的这一番辩白所迷惑,立即向有关县内可能使用水(炉)渣的水泥生产企业了解情况。经了解,县内某水泥生产企业确曾向该单位购进水(炉)渣。于是检查人员随即对现金帐目突击盘点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在现金会计的会计室内检查人员发现大量的水(炉)渣销售磅码单,同时又意外地在保险柜内发现该企业销售废生铁的“帐外帐”,“帐外帐”上显示该单位销售废生铁收入363743.08元没有并入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拿到了这些证据,检查人员当即决定请示县局局长查封该单位帐户,冻结了该单位银行存款12万余元,并连夜对查获的该企业销售水(炉)渣的磅码单进行汇总。                    按图索骥水落石出                    根据水(炉)渣磅码单上显示的购货单位,检查人员立即分赴苏州、建湖、阜宁等地进行调查核实,终于查清了该单位2005年销售水(炉)渣收入209158.90元不入帐,加上“帐外帐”上反映的废铁收入363743.08元,该单位累计少申报572901.98元,偷逃地方税收226666.11元。在铁的事实面前,该单位负责人不得不主动承认违法事实,并表示要尽快组织资金,补缴税款,接受处罚,第二天又主动缴纳税收保证金7万元。国税局闻讯后,也组织人员重新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查补增值税10余万元。                    案后思考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阜宁县××炉料有限公司偷税案现已查结,但该案又引发了我们几点思考:                    1、目前企业改制已基本到位,民营企业占纳税主体,这些企业主的纳税意识不高,千方百计偷逃税款,其偷税方式朝着多样化、隐蔽化的方向发展,偷税与反偷税是永恒的主题,那是看不见硝烟的战场,那是智慧、勇气和胆识的较量。就本案而言,首先是稽查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其次,税务稽查人员在平时能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掌握各类企业的产品结构、生产能力、生产环节、人员分布等情况。只有通过实践,练就“火眼金睛”,才能把税务违法案件查深查透,切不可仅凭坐办公室就帐查帐,或靠凭空推断。对企业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现象,也要敢于大胆地怀疑,敢于从实际出发,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充分发挥稽查的“打击”职能,加大打击力度,整肃税收秩序,最终实现纳税人诚信纳税。                    2、纳税评估任重道远。目前各征管分局都已设立了纳税评估机构,配备了专职纳税评估人员,但从人员数量看,人员偏少,不能对辖区内的企业实施有效监控。要做好纳税评估,深入企业实际是*9要务,只有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的详细情况,如产品结构、生产能力、生产环节、人员分布,以及是否是关联企业、行业的盈亏形势,才能真正做好纳税评估,否则就是纸上谈兵,坐而论道。有了“金刚钻”,方能揽瓷活。                    3、税务管理机关及有关人员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掌握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要认真审核有关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发现有申报异常要及时进行纳税评估,督促企业如实申报,按章纳税。同时做好纳税辅导,帮助企业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纳税观,提高自觉纳税意识,让他们走正道,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对企业财务人员要经常性地进行税收、财会业务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当好企业经营者的参谋。                    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法制的不断健全,企业经营者应把精力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不断壮大自己,提高搏击市场的能力。企业财务人员应及时提醒企业管理者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实事求是地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诚信乃企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源,一切妄图通过一些歪门邪道逃避国家税收都是不可取的,否则偷鸡不成蚀把米,弄巧成拙,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作者:蔡永俊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