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单位统计的主要内容

  1、单位代码:指根据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10、始终不变的代码。
  2、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形式职权负责人。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指本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以及行政区划分代码
  5、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址
  6、行业登记:指根据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指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和登记注册号码。
  8、登记注册类型:指各类法人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体类型。
  9、控股情况: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合肥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企业控股经济情况分为公有控股和非公有控股经济。
  10、执行会计师制度类别:分为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
  11、机构类型:指经济普查划分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等六种机构类型。
  12、产业活动单位数:指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产业活动的个数。
  13、从业人员数: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的劳动报酬的年末实有人数。
  14、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全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