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
  商业秘密的保密
  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范围: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
  经营信息:经营决策、客户名单等。
 
  作为“商业秘密”的法律要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的方式,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是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项商业秘密;
  三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法约定,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是第三人知道前述的违法行为,而又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