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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统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两种:
  (1)警告(属申诫罚)
  使用情况: 违反《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的行为。
  (2)罚款(属财产罚)
  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剥夺行为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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