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是指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要去交纳税金的发票。它是由税局专门印制,不需要填开,并且有固定数额。定额发票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具日期,使用时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的额度即可。

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的类型

定额发票属于普通发票,开票金额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分为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等11种,并且不可以抵扣税款。定额发票使用时要整本启用,不得拆本分散使用发票;也不得转借、转让、代理开具发票;用票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遇到发票被盗、发票丢失,损(撕)毁发票情况,要查明原因并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申请挂失作废并接受处理。

定额发票的领购

1、需要进行定额发票领购的企业,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购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金。企业需要把原始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会根据企业开出发票的数量进行税金收取。定额发票适用于达不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例如年应税销售额商业50万元以下,或者工业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定额发票适用范围限于小规模企业,一般纳税人是不需要的。

2、对于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凭借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直接向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临时到本市以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3、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市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需要领购发票的,可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定额发票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学习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知识,欢迎前往高顿教育官网频道,这里可以学习更多关于中级会计师的精品课程,练习更多免费题目,还能及时了解实时更新的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