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
资产评估准则是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准则。
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产权转让;
资产转让、置换;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资产涉讼;
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估计的行为或过程。具体地讲,资产评估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适用的评估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特定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
资产评估基本要素
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包括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依据、评估目的、评估原则、价值类型、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八个构成要素。
1、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是资产评估工作中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在资产评估方面的有关规定,即具有从事该项业务的行业及职业资格并登记注册。
2、特定资产是待评估的对象。
3、国家的有关规定是指资产评估活动所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它是资产评估的依据特定的。
4、评估目的,是指资产业务发生的经济行为,它直接决定和制约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确定和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择。
5、评估原则即资产评估工作的行为规范,是处理评估业务的行为准则。
6、价值类型是对评估价值的质的规定,它取决于评估目的。
7、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业务的工作步骤。
8、评估方法是估算资产价值所必需的特定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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