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