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业务远作过程监管
  对市场准人的监管只是把好了进门这一关,AFP金融机构成立后,对其业务运作过程的监管,才是AFP金融监管的重头戏和主要内容。对AFP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过程监管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资本充足率监管

  对于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要求,除了在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金数额外,运行时还要求银行自有资本与资产总额、存款总额、负债总额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因为银行在运营时,其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在不断变化之中,当资产规模非常大的时候,总资产规模的一个很低的亏损比例,就可能侵蚀掉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资本金。因此,相对于其资本金规模来说,资产规模过大时,银行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比例有一定的要求。1988年的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统一的国际银行资本衡量与资本标准的协议》规定,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的比例不低于4%。尽管当时达成这一协议的只有10个国家,但该协议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在实际监管中,都按这一标准来要求。

  2.流动性监管

  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对银行整体经营的安全性同样是非常重要的。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可以变现的程度,主要有变现的容易程度及变现的价袼。如果一种资产很容易出售以变现,则流动性高,反之则低。当然,这其中还要考虑出售价格,容易出售是指能以没有损失或者承受较少损失的价格出售,如果要依靠大幅度降价来出售,则视同流动性低。一般来说,短期资产的流动性比长期资产高,流动资产的流动性比固定资产高。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面对存款人取款需要,银行要么折价出售资产变现,要么无法满足提款需要。

  这样,在前一种情况下,银行要承受较大的损失,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要面临挤提的危险。这对于银行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而从贷款人角度看,如果银行流动性不足,就没有现金可贷,无法满足贷款需要,这无疑会失去收入来源,同样威胁银行的正常运作。要对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作出准确的评价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要考虑的因素特别多,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又非常大。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各国的监管方法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会主要考虑银行的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搭配和利率结构搭配这两个方面。

  3.业务范围监管

  在AFP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定方面,各国之间有非常大的差异,这与不同国家不同的经济AFP金融发展水平、不同的AFP金融监管水平以及历史发展习惯有关。德国的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任何AFP金融业务,被称为是全能银行;而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在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后,AFP金融业也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但自1999年《AFP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后,美国AFP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在混业经营方面,不同国家的做法也不一样。有的国家不允许银行直接羟营非银行业务,但可以通过银行控股公司方式,由附属机构经营非银行业务;有的国家允许银行经营非银行业务,但要控制非银行业务的规模;有的国家允许特别的银行经营非银行业务,但对其进行特别的管理。

  从目前AFP金融业发展趋势看,在AFP金融市场一体化、AFP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情况下,AFP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

  4.贷款风险控制

  获取*5利润是AFP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所以,AFP金融机构总是倾向于向盈利率*6的项目贷款或AFP理财投资。但是,盈利与风险是成正比的,盈利水平越高,其隐含的风险也越大。因此,世界各国的AFP金融监管机构都尽可能地限制AFP金融机构的贷款或AFP理财投资过于集中,一般会对一家银行向单一的贷款者的贷款比例作出限制,比如在全部贷款中,对某一家企业的贷款不能超过一定比例。贷款不能过分集中,要分散风险,这不仅是AFP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是AFP金融机构本身的经营战略之一。同时,分散风险,不仅在贷款者之间,还要考虑在行业之间、地区之间适当地分散风险。

  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难度也很大的工作,仅仅对各种风险逐项控制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各种风险之间的关系及影响,如表内业务风险与表外业务风险,资产风险与负债风险等。

  5.外汇风险监管

  AFP金融机构有本币资严,还有外汇资产,因而也有外汇资产风险监管问题。而且由于以下两个原因,一些国家对AFP金融机构外汇风险的监管特别严格:(l)外汇风险的不确定性更大,因为有些影响因素本国根本无法控制,完全受制于外国的情况;(2)国际收支均衡对一国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有些国家对此非常重视。英国、日本等国对外汇风险的监管非常严格,相对而言,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比较宽松。

  6.准备金管理

  准备金制度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保证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同时也是为了银行本身的安全。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准备金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应考虑到准备金因素。各国的准备金制度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根据不同类别的AFP金融机构、不同经营规模的AFP金融机构、不同期限的存款,甚至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准备金率;但也有的国家不作如此具体的划分,比如不管银行规模大小,实行统一的准备金率。

  (三)市场退出监管

  由于AFP金融业的重要性和相互之间影响的敏感性,AFP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与其市场准人一样重要,也不得擅自退出。因为AFP金融机构的退出会影响到整个AFP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存款人的正当权益。AFP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可分为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两类:主动退出是因为分立、合并或者出现企业章程所规定的事由而需解散;被动退出则是由法院宣布破产、严重违规、资不抵债等原因,AFP金融机构被依法关闭。

  1,对AFP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监管

  当AFP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亏损,以致资不抵债时,AFP金融监管部门要对其实行关闭处理。为了树立社会公众对AFP金融业的信心,并保证AFP金融机构提供AFP金融服务的连续性,AFP金融机构部门一般对将要关闭的AFP金融机构实施经营管理权的接管,当接管期结束后,能恢复经营的继续营运,否则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在AFP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进行清算。

  2.对AFP金融机构变更、合并的监管

  这里包括濒临倒闭、出现企业章程所规定的事由而需要解散、因其他原因合并的所有AFP金融机构。为了对社会公众负责,为了维护AFP金融体系的稳定,AFP金融监管部门对上述AFP金融机构的债务偿还和其他相关过程进行监管。

  3.对违规者终止经营的监督

  AFP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AFP金融机构,有权作出停业整顿以致终止经营的决定。对这类AFP金融机构,AFP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对其资产负债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业务事项进行全面的审查,并作出处理。这些处理措施包括:纠正错误,恢复正常营运;注销该机构,并进入破产程序;对AFP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