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共财政支出已成“半壁江山”
2013年,江苏省乡镇公共财政收入2665.67亿元,占全省40.6%;全省乡镇公共财政支出1430.62亿元,占全省18.5%。因江苏省在县级财政保障中实行财力下倾政策,若加上苏北苏中一些在县级支出的乡镇教育、社保、涉农等支出,预计乡镇公共财政支出占江苏省的比重将超过收入占比。
随着江苏省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和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工作的推进,乡镇财政的监督意识不断强化,建立了公开公示、信息通达、抽查巡查等监督制度,加强了涉农补贴补助性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乡镇本级资金、村级资金等四类资金监管,初步构建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增强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江苏省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积极创新乡镇财政监督工作,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与推广。东海县首创“两横一纵工字型”资金监管信息传递模式,打破“信息孤岛”,保障资金监管上下联动。张家港市财政局帮助乡镇统一招聘投资评审专业人员,加强乡镇基建项目管理;还有一些乡镇聘请乡镇财政监督员,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推动资金监管日常化。
但从总体上看,江苏省乡镇财政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主要存在预算监管不严格、补贴补助性资金监管难度大、项目资金监督不到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问题的成因主要有:管理体制不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不统一,部分地方的财政所主要由乡镇政府管理,弊端较多;职能定位不清晰,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项目多头申报,信息沟通不畅;县级财政牵头作用不明显。
理顺体制发挥县级财政牵头作用
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准确定位乡镇财政职能。
一是统一实行县管体制。在保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地位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及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将乡镇财政所上收县级管理,明确乡镇财政所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财政所的人、财、物由县财政局垂直管理,保障财政所监管的独立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乡镇经管站并入财政所或改为财政分局,并实行高配。二是科学界定乡镇财政职能。根据当前乡镇财政承担的工作,明确划分乡镇财政事权范围,把乡镇财政职能进一步细化为预算管理、资金分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服务发展等八个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乡镇财政所的岗位设置及职责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三是科学设置岗位。在岗位设置上,要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设立稽核、监督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理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划清县乡财政监管的职责和任务,做到职责清晰、权责对等。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资金监管。要改变多头管理的方式,上级下达乡镇的项目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资金下达与拨付制度,由乡镇财政负责资金监管。通过建立和完善权责对等的资金管理体制,明晰乡镇财政的监管范围、监管目标和监管要求,有效解决乡镇财政资金多头管理、多头拨款、职责不清、监管不严的问题。
发挥县级财政牵头作用。县级财政肩负着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的重任,县级财政的重视与组织领导是强化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关键。县级财政要把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发挥牵头与[*{c}*]作用。
一是明确财政监督工作思路。统一制定年度乡镇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并与县级计划相衔接。二是统一组织实施有关检查。通过县乡联动检查、联查互审等方式,开展有关检查;通过委托检查或授权执法的方式,解决乡镇财政监督执法难的问题。三是建立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考核与问责机制。对乡镇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相关检查、审计、督察发现的乡镇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四是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要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财基层[2012]28号),落实按不低于人口数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配齐、配强乡镇财政干部的要求,规范干部编制,建立完善人员交流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财政监督水平。
推进改革把财政监督嵌入业务流程
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县乡应合力推动乡镇管理改革。
一是推动资金支付改革。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应加大向乡镇推进力度,尽快覆盖到全部乡镇。二是加强基建项目投资评审。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基建项目投资评审制度,完善招投标制度、工程预决算制度,加强乡镇工程建设的项目与资金管理。三是适时调整乡财县管政策。对乡财县管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随着乡镇财力与支出增长,适时进行调整,让财权归位于乡镇。四是继续抓好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在“规范化”中,把严肃财经纪律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用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彻底打通乡镇财政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乡镇财政各项工作上台阶。
完善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和核算体系。
一是认真执行《预算法》。科学编制年度财政预算,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合理制定相关支出标准,细化支出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与科学性。预算一经乡镇人大审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切实提高预算约束力,确保“一本预算管一年”。二是加强决算审核。在保障决算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强化决算基础数据分析,对财政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推进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与精细化。三是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体系。乡镇各项收支都要按规定纳入乡镇财政统一核算,进一步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四是完善“村财乡代管”制度,规范和加强村级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管。
把财政监督嵌入业务流程,推动财政信息化建设。把乡镇财政作为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一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完善财政内网功能模块,建立财政监管平台,将财政监督嵌入财政管理的业务流程,实现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二是将县级财政监管的“比对系统”延伸至乡镇。注重补贴补助、项目类支出日常监管,抓好建立乡镇有关数据库等基础工作。三是建立实时动态监控系统。结合集中支付、集中核算、公务卡结算,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动态监控系统。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传递。及时将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申报条件、资金预算、验收标准、工作要求等信息传递到乡镇财政,方便财政所全面掌握监管要求,及早实施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