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4年9月15日受理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设立南京分所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2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2年7月27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00243;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张明益;
  (六)办公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七)最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290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毛鞍宁;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2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毛鞍宁(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10043)、何凝(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2641)、都蕾(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2668)、尹文峻(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2945)、冯义晶(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3146)、庄沁馨(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3193)、石晓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3346)、林胜燕(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3428)、季宇亭(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3468)、郑健友(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433593)、韩睿(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72552)、郭福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100010104)。
  (四)办公场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新地中心49楼4905、4907室。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83633204
  通信地址:南京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邮编: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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