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天津市财政局积极尝试应用我市政务云平台提供财税业务信息化服务,已完成“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由我局数据中心向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建设的政务云平台上的迁移。系统运行近三个月,安全稳定,充分体现了政务云“部署快速、成本节约、保障提升、能耗降低”的优势。
  在政务云应用过程中,我局统筹规划,稳扎稳打,切实保障财税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制定“云规划”方案。打消顾虑,统一思想,整合集成我局现有信息化资源,把“建设财税云、应用政务云、形成共用云”作为提升财税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并列入我局信息化建设2014-2018五年规划方案。二是明确“云优先”原则。明确规定,所有新建信息系统,除特殊原因经专家组评审确认暂不具备条件的之外,一律优先部署在云平台上。三是实施“云迁移”计划。制定现有信息系统迁移计划,在确保数据安全和无障碍应用的前提下,将具备条件的系统分期分批迁移到云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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