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天津财政局针对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既管资金又管项目的业务特点,我局积极构建“框架合理、政策配套、措施完善”的制度体系,推动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长效发展。
  一是建立农发项目库。坚持长远谋划,建立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按照国家农发办制定的项目申报指南,对区县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考察,符合条件的吸收入库。编制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11-2020年)》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三年(2013-2015年)建设发展规划》,为项目申报及选择提供总体框架标准,提高了项目申报可行性,节约了立项评审和审批时间。
  二是组建评审专家库。我局从全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不同领域的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了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专家库,学科涵盖农、林、水利、工程造价、财会等多个方面,保证了项目评审工作需要。自2013年开始,产业化项目实行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综合评分制,按照1:2差额竞争立项,择优选项。对拟上报的项目在新闻报刊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机制。
  三是执行招投标制度。我市土地治理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各区县农发办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的形式,向符合要求的多个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营业资质、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材料采购单位并订立施工合同。同时,部分区县探索实行网上公开招标与政府集中采购相结合的形式,使招投标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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