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对一般性支出,依托细化后的预算编制,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项比对、核查,杜绝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对项目支出,在资金评审、财政监督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绩效评价高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
  二是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将预算细化到项,减小预算编制中人为自由裁量因素的影响。对一般性支出,通过政府采购、公务卡等强化过程管理,达到全程跟踪;对项目资金,通过财政评审,压缩不必要支出。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政府采购、突出资金评审、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小预算调整幅度,降低预算调整频率。
  三是推进财政贴息取代财政直接投入。减少财政在竞争性领域投入,以财政贴息方式取代直接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对争取贷款难的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作用,通过创新担保方式,推行中小企业联保,为其提供贷款担保,避免财政直接投入,降低财政担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