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管理,全面提升财政制度质量;进一步做好上级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加强财政行政处罚文书的审核工作,配合市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年审工作。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局机关信息化网络平台,通过不定期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宣传效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县区财政法制干部的培训力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力度,组织县区相互交流学习,提升基层财政法制干部素质能力,为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