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朔州市财政局建立了“监督检查回访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回访,注重被查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具体做法是: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对被检查问题单位下达检查结论一个月内,问题单位需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问题单位所提交的报告是否属实,是否按报告所述措施整改到位,整改后取得的效果如何进行跟踪回访。通过这种形式,督促被检查单位更清楚地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朔州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