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县区及时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对涉煤收费进行规范,对多收取的资金一律退还。目前,右玉县已将2014年收取的549.49万元的乡村利益保障金退还给企业。
  二、转发了《关于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不再征收煤炭稽查管理费。转发了《关于调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在现行以煤种标准16元/吨征收的基础上,暂按 3元/吨降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超征部分以退库方式退还企业,并调整相关账务。
  三、出台了《社团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取缔行业协会、部门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铁路运输部门近两年未收取费用。
  四、利用门户网站、信息等形式,宣传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将减免条件、申请减免办法等政策明确告知煤矿企业。对煤矿企业申请减免事项由县区把关,市级审核。
  五、严格按照规范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 (政府性基金)征收的各种规定,对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实行按标准、按时间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