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城乡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保障范围、保障对象、保障时限、办理程序等内容,使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二是积极推行民主议事会的监督形式,开展低保评议时,邀请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听取情况,组织上门察看实情,听取大多数人的意见,公开、民主地开展低保评议,确保不错保、不漏保。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通过按月签到、明查暗访了解情况,动态掌握实情,对已不属于低保范围的,主动找到保障对象劝其退出,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保持总量的负增长。四是坚持银行实名制发放,统一由银行代发,增加透明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张联动机制,结合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任务和我市财政财力情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五是进一步健全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切实做到审批程序“严”,收入核实“清”,保障对象“准”,真正发挥低保资金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