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起,本溪市国、地税在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户籍管理、非正常户管理等13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运行三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国地税联合办税已成为本溪税务系统一种常态化工作模式。最近,本溪市地税局与国税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整合办税资源,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具体包括十个方面工作举措:
 
  一是全面推行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工作。认真贯彻省局推行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的要求,在溪湖区、南芬区、本溪县和桓仁县四地开展国地税窗口合并,在其他地区派驻人员到对方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二是对国地税共管户联合设立税务登记。避免出现因一方未办理税务登记,造成另一方不能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
 
  三是整合税务登记窗口。将国地税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税务登记窗口进行整合,实行联合登记、共用公章、统一授权。
 
  四是同步实施迁移税务登记。对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国地税双方同步实施迁移变更。如纳税人有欠税的,双方确定不能进行迁移变更。
 
  五是联合开展注销税务登记检查。对共管户实施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联合检查,同时把税务登记注销检查率指标同步纳入绩效考核。
 
  六是规范税务登记证管理。税务登记证件由地税机关统一印制、统一收缴,“营改增”结束后,由国税机关负责管理。
 
  七是联合开展非正常户认定。国地税对各自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信息及时相互传递,双方同步实施非正常户认定工作。
 
  八是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对举报的纳税人案件、专案检查、企业注销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及重大涉税案件,开展联合税务稽查。
 
  九是联合开展宣传发布。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以及需国、地税共同执行的税收政策,由双方联合在相关媒体或场所开展信息发布。
 
  十是对零散地方税收开展联合征管。国地税双方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以及“营改增”后共管户联合开展征管工作,国税机关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地税机关派驻人员协助征收地方税费。
 
  小编精彩语录:萤火虫的光点虽然微弱,但亮着便是向黑暗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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