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石桥局,积极落实2013年度困难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房、土两税政策。
 
  按照省局和市局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19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营政发〔2012〕14号)指示,今年上报的小微企业减免政策与往年有所差别,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资料上报的格式、审批操作规程等方面都有新的变化。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大石桥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具体措施,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组织税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在局6楼电教室,由综合业务科组织进行相关流程的业务培训。培训采取投影和net-meeting方式进行,培训就千山培训中心学习的有关网上审批减免的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采取互动的形式对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二是通过12366短信平台进行政策宣传。由纳税服务科负责通过12366短信平台对全局干部和2513户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
 
  三是各管理单位分别组织召开专题服务例会进行宣传和辅导。重点是对2013年度申请减免的纳税人进行辅导。
 
  四是认真审核上报的资料。今年的资料上报格式比较规范,纳税人只需按表样填写。但申请书中的各项数字与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之间有逻辑关系需要认真审核。比如汇算后收入营业额、利润总额、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已纳税款、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计税标准等数字需认真比对。
 
  五是建立情况反馈机制。由于审批方式的改变,必然会带来一些审批过程中的问题。为此要求各征收单位遇到具体问题必须*9时间向综合业务科反馈,综合业务科能解答的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及时向市局法规科请示后解答,确保优惠政策得到很好地落实。
 
  截止到6月末,经过初步审核,该局已上报符合减免条件纳税人88户,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小编精彩语录:爱死去时,通常都死得很艰难。既不是消失无踪,也不是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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