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局,创新加强零散地方税收联合征管举措。
 
  近日,辽阳市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联合签发文件,从今年6月1日起,全市各县(市)区地税局在对应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一个地方税费征收窗口,负责征收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零散地方税费。这项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创,初步测算全市每年可增加地方税收6000多万元。
 
  今年初,辽阳市局通过税费征收保障平台数据比对,发现国税增消两税与地税附征税费存在差异,其中个体共管户差异较大。经调研发现,地税机关按照省局双定核定系统核定定额有部分个体共管户分未达到起征点,而这部分共管户(包括一些自然人)在国税办理购买发票、缴纳增消两税等相关事项后,不到地税机关缴纳相关附征地方税费,地税部门无法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致使随增消两税附征的地方税费大量流失。
 
  今年5月份,辽阳市局在弓长岭区进行了试点,地税部门将“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引到国税办税厅,设置地税征收窗口,由国税协助征收地方税费。还进一步明确了国地税联合征收范围和工作流程,联合征收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在国税部门办理征期申报、代开发票、注销税务登记、补缴税款、购领发票等环节缴纳增消两税时征收地方税费。工作流程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在国税部门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在地税窗口缴纳地方税费后,国税机关才能办理相关业务。为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辽阳市财政局还按零散地方税费联合征收入库额给予国、地税适当的专项经费补助。
 
  小编精彩语录:对的,坚持;错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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