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进入倒计时,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正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列出工作时间表,确保明年1月1日起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顺利开票,2月1日起正常申报。
  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召开了专题联席会议,交接了试点纳税人的征管数据并交换工作意见。辽宁省国税机关将把这些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定额核定等征管数据批量导入国税税收征管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组织专门人员维护,为“营改增”试点工作后续管理奠定良好基础。该省国税局、地税局商定,各自所属基层单位将密切配合,共同逐户确认试点纳税人,并将经确认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资料逐级上报。12月25日,完成试点纳税人信息确认和涉税事项的全部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商定了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管户移交模式。目前,陕西省国税局已经将涉及的纳税人名单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确保管户信息采集、户籍核实工作准确无误,并为企业领用发票、应用税控设备和参加培训做好准备。该局同时下发了工作任务分解计划表,明确了76项工作任务和具体部门、岗位职责。与此同时,陕西省国税局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研解决问题并先后组织两次座谈会,针对具体事项进一步明确政策,重点就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领用、免税备案和培训组织等问题协商处置。
  广西财税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细化了58项重点工作。根据工作部署,*9阶段,开展信息交接和试点纳税人确认,12月20日前,地税局确定移交企业名单信息,国税局完成名单确认后,办理纳税人信息移交手续,财税部门同时开展调研,做好测算分析。第二阶段,全面培训试点纳税人和从事“营改增”业务的税务人员。第三阶段,开展试点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试运行,从12月25日~12月31日,在广西国税局系统组织模拟运行,对工作中发票衔接、技术准备和税款入库等方面工作边查边改。第四阶段,从明年1月1日起,组织实施实际验证工作,确保顺利开票并跟踪运行质量,分析试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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