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小微型企业困难,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作了具体要求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扶持小微型企业政策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从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发展出发,充分认识落实该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支持企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增强政策落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政策。小微型企业困难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与往年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实质区别,为了把政策落实到位,我们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策,全面领会政策实质,分师资班和工作人员班两个班次,组织了网上审批操作规程培训。
  三是多点发力,积极开展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将小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印入册,在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发放;发挥内外办公网站、12366热线宣传平台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窗口,明确专人负责,为企业提供及时、周到的政策咨询和办税服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是文明高效、优化服务。对前来咨询和申请办理优惠资格的纳税人,热情周到的予以答复和受理,认真审核纳税人上报的资料,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小微型企业,及时予以审核。
  截止9月末,经过初步审核,辽阳市局已向省局上报符合减免条件纳税人150户,申请减免“房、土”两税税额33,909,268.76元,其中:减免房产税6,582,227.17元;土地使用税27,327,041.59元。省局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文章来源:辽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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