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和化解执法风险,确保税务干部安全、规范履行工作职责,凌河区局坚持把好“四关”,使风险意识植根于税务干部思想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过程始终,全方位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把好组织收入关。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做到不拉税、不引税、不造税、不收过头税“四不”原则。对欠税的纳税人及时下达法律文书,拒不改正的及时交由公安税侦部门处理,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保障干部职工安全,降低组织收入工作风险。
  二是把好征收管理关。依托税收征管软件,及时掌控风险点,分析风险成因,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整治,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房产、土地信息,及时清理欠税。开展对自开发票纳税人的专项检查,堵塞征管工作漏洞。严格发票领用、缴销管理,对欠税的纳税人一律停供发票,设专人负责发票验旧换新管理工作,确保每一组发票都经过严格审查,严防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税收风险。
  三是把好进户执法关。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进户执法工作,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进户执法规范开展,杜绝擅自进户、随意进户的问题。加强内部沟通,整合进户执法流程,简化进户执法环节,减少进户执法次数,防止出现多头进户、重复进户的问题。严格进户执法权限,绝不允许无执法权的人员进户实施执法行为。
  四是把好纳税服务关。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改善服务环境,*5限度满足纳税人需求。服务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因服务态度而引发纳税人不满的问题。使用专业术语或规范的解说语,防止引发歧义。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做到严律已、宽律人,做到“退一步海阔天空”,严防征纳矛盾的发生。
  该局树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并用实际行动加以规避,一方面保证了干部队伍安全、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改进了征纳关系,为构建和谐征纳环境提供了保障,收到了一举两得的功效。
  文章来源:锦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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