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堵塞征管漏洞,根据《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公告的通知》(锦地税函〔2012〕35号)精神,市局决定由稽查局负责市内城区局所有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局稽查局专门指定稽查二科负责此项工作。在市局所得税处的支持下,稽查二科工作人员克服了各种困难和阻力,对纳税人依法进行综合评估和约谈工作,截止7月末,累计评估、检查336户,约谈自然人股东100余人,组织入库个人所得税224.2万元,印花税3.7万元。
  文章来源:锦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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