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局,采取多项举措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新政。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宽甸地税采取“三个到位”确保税收新政落实到位,增强小微企业发展信心。
  一、政策宣传到位。新政出台后,宽甸县局及时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电话、QQ群、短信平台等多种手段,*9时间把优惠政策传达给企业。
  二、培训辅导到位。税收专管人员对企业咨询耐心详细解答,使更多小微企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纳税服务到位。通过征收大厅、纳税人咨询、电话沟通等途径,深入了解小微企业需求,及时掌握小微企业在享受政策时遇到的问题,针对问题一一解答,降低小微企业办税成本。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