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宽甸县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帮助宽甸县内31个楼盘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县地税局积极取得县政府支持,协调住建局、国土局等主要部门,制订具体操作方案。5月28日,县政府正式下文《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宽政发﹝2014﹞33号)。6月3日,县地税局联合县城建局、国土局下发公告,31个小区的房屋产权办理工作正式开启。为做好本次“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缴税工作,宽甸县局办税服务厅多措并举,确保顺利完成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宽政发﹝2014﹞33号)文件精神,在31个小区门口张贴公告,制作发放《宽甸县地税局关于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告知温馨提示》,利用县局滚动大屏幕播放,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宣传等,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本次集中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的相关涉税事宜。
  二、做好基础信息维护工作。本次集中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共涉及31个小区,每个小区都对应一个“金税三期”登记信息,为了能快速准确的为纳税人办理缴税业务,办税服务厅的办税人员已经将31个登记信息全部维护完毕。
  三、制定缴税高峰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出现纳税高峰和拥堵,办税服务厅通过讨论等方式作出了应对“本次集中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的缴税高峰的应急预案,增加导税人员,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四、加强与房产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在县局综合二科的协调下,办税服务厅的房地产征收人员利用中午午休时间与房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讨论“本次集中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的缴税要件和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减少纳税人的跑腿次数、提高办税效率。
  自6月3日公告发布以来,每天都有三十余人次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处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涉税事项。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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