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地税局,四轮驱动快速启动绩效管理工作。
  按照省局关于推行绩效管理的总体部署,丹东市局从思想认识求“高”、组织机构求“精”、目标分解求“细”、落实责任求“严”四个方面,快速启动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打造绩效“导航仪”。按照省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具体办法要求,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从创新、发展、时代、实践多维角度,系统学习领会、专题研究落实,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四型”税务机关建设。5月21日,丹东市局召开绩效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选派精兵强将,组建机构“发动机”。市局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庆武任组长,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志明、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涛、于洪、王立特、总经济师宋国庆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办公室迟庆东、张严、征管处任明3名骨干人员组成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要求各县区局一并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绩效管理体系,确保绩效工作高起点开局,高质量运行。
  三、细化岗位职责,安装绩效“透视镜”。在节点管理上,突出考评指标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措施等;在日常监控上,有关监控数据要及时上报;在月份通报上,市局绩效办汇总绩效指标运行情况,量化打分,按月通报;在季度分析上,考评处室对市局绩效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量化打分;在半年自查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半年自查报告。整个考核,体现动态监控与管理。
  四、落实责任追究,架设绩效“定位仪”。丹东市局进一步明确,凡是在考核中对下或对机关打分弄虚作假的,取消处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年度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将绩效管理办法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对绩效不达标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取消评优等措施。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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