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往往包括多期期权,各期期权的等待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对此,如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呢?对此,笔者认为,公司应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条款设定的条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7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分析如下: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7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a1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举例:2008年1月1日,实达公司对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0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实达公司估计,该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下:
*9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l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末,假定有70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2011年12月31日(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了股票增值权。2012年12月31日(第五年末),剩余35人全部行使了股票增值权。
1、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过程如下:
2.会计及税务处理:
(1)2008年1月1日:授予日不做处理。
(2)2008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5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5000。
纳税调整:计提的工资薪金并非实际发生额,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55000元。
(3)2009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7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3000。
纳税调整:计提的工资薪金并非实际发生额,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73000元。
(4)2010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59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9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7000
贷:银行存款 77000。
纳税调整:本期计提工资薪金595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增59500元,但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77000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77000元。以上两项相抵综合纳税调减为17500元。
(5)2011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2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
纳税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增12000元,但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70000可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70000元。以上两项相抵综合纳税调减为58000元。
(6)2012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9500
贷:银行存款 59500。
纳税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增7000元,但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59500元可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59500元。以上两项相抵综合纳税调减为5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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