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A省的一家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A省拥有6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点,并且在B省和C省投资控股两家子公司,甲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应征消费税货物。2009年,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对甲公司而言,将有如下变化。
★2009年之变化
1、产品税率变化。
因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甲公司主导产品的消费税率调整,税率调增10%。
2、增值税转型。
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3、内部机构设置。
2009年根据企业生产需要,为便于管理,拟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以提高管理效率。
4、税务检查。
根据税务部门的计划,2009年税务局将对甲公司进行检查。
5、信息化。
为便于管理的需要,甲公司正在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正在实施财务供应链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应对之策略
根据以上甲公司2009年的变化,有效的应对策略为:
1、及时联动,应对税率变化。
按年初销售预算测算,税率调整将增加税收支出100000万元,减少利润企业100000万元,并且对增加企业资金流出100000×(1-25%)=75000万元。为此,企业税务部门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调整经营计划和投资项目计划的方案,对明细项目提出调整方案,适时调整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提交议题和调整方案。
2、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优惠。
甲公司属资本密集型企业,每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金额较大,2009年固定资产投入预算为30000万元,在剔除房屋建筑物和小汽车等不能抵扣固定资产投资后为23400万元,因增值税转型,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将直接减少企业的增值税2300万元和相关附加税费的230万元,并且降低新增固定资产的每期折旧额以及有关费用,虽然企业所得税会有所增加,但企业净收益将增加。另外,税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此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或接受增值税应税劳务时,应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同时,甲公司在设备购置,以及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中,小型维修和零配件加工都会涉及到是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劳务提供方,应事先进行分析比较,从中选择有利的方案。
3、合理设置机构,提前享受税前扣除。
甲公司在进行内部机构的设置时,要从便于核算和考核分析,因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往往以部门来确认、计量和反映各项费用,如营销部门的费用计入营销费用、管理机构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生产车间的费用通过生产成本而归集到产成品等。但税法对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明确规定,为此企业在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时,在便于管理的同时应顾及税收方面的考虑,尽量获取税收利益。同时,要合理划分设置的内部管理机构职能。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因此应合理划分机构职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对支出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核算。
4、着力配合,环环相扣。
为迎接税收检查,甲公司由税务部门牵头,事先布置税收自查,并按照自查方案,明确各部门自查职责。在配合税务部门检查中,通过明确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着力提高企业、员工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和遵从度。同时,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风险的积极评价。
5、以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甲公司着手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并将税务申报纳入财务供应链系统管理,利用会计报表软件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同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开设专栏,适时对法律法规的收集、处理及传递,动态监控法律法规的执行。
★完善之措施
作为一家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产品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成就百年企业,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以下就结合《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的规定进行分析。
一、合理设置机构、岗位,配备相关人员1、设置专门的税务部门。甲公司总部应单独设立税务部门或在财务部门设置税务科。省内各加工点和省外子公司应设立税务岗位。
2、合理设置相关岗位。甲公司总部设:部门主管、税收政策研究与风险评估、税务申报与增值税抵扣、开票等岗位。
其中部门主管为企业中层人员,有权参加公司经理层会议,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并且涉税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二、优化管理流程
1、日常性。合理确定各项税务流程,明确税务与财务相关人员的职责,如对收受发票的真实性审核,审核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负责经营业务收受发票种类的分析与选择。如甲公司设备维修、购进固定资产是否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人处取得就要听取税务部门意见。
2、重大事项必须税务前置审核。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如企业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大设备购置,以及其他提交经理层、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必须经税务部门从税务角度进行分析、审核,对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如甲公司因税率变化,要调整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必经税务部门审核才能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内部机构的设置就要征求税务部门的意见等。
三、完善制度
1、建立专门制度。建立健全税务风险评估制度和税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度。税务风险评估制度应定期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经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2、与其他制度相衔接。甲公司在财务会计、投资管理、等制度建设中,充分考虑税收方面政策,产生协同效应。
3、建立动态更新系统。甲公司充分利息化系统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建立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供应链系统的设置和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7变化。如税法规定,准予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对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即使会计制度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否则的话,企业就有涉税风险等。
四、有效激励甲公司在对公司各子公司、各加工点、各部门的KPI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中,针对不同的税务管理责任,设计不同的税务指标权重,以期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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