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问题及对策来源:论文网作者:魏晓明秦圣辉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已成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其中强化科学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更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税收征管作为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管理活动,要提高其质量和效率,也必然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对照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当前的税收征管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习惯型”、“粗放式”的管理方法还在制约着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因此,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树立精细化管理观念,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在具体的征管工作中应用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已成为税收征管工作中必须关注的课题。本文仅就实际工作中精细化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发表一些浅见,以期对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一些尝试。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含义及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指出: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由此可见,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以精细操作为特征的科学管理。精就是要精确,要精益求精;细就是要重视细节,特别是关键细节。实施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就是要摒弃"粗放式"管理,实行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的征管模式。  二、推进税收精细化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结合日常征管工作实际,在推进税收征管精细化的进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对征管模式转换认识的误区,导致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象发生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最终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一方面,它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提高了征管效率。但另一方面,由于对征管模式转换在认识上的误区,把它理解为过分依赖集中管理和征收,从而导致“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象的发生。例如:现在大部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或上网自行申报,而税务人员也主要依靠CTAIS系统软件对企业申报表等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或监控。税务机关对申报真实性则较少进行判断和评估,也导致纳税人零申报的比率居高不下。另外,税收管理员对自身职责认识上的偏差也使精细化难以实现。税收管理员通常认为纳税检查是稽查局的职责,管理局只要做好催报、催缴等日常管理就行了,认为上门辅导税收政策,了解其生产经营或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等工作就不太重要了。上述现象说明,在新的征管模式下,不实施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就不能提高管理效能。  (二)部门间、系统间缺少沟通整合,阻碍精细化管理效力的发挥  尽管大量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不断出台,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也发挥了一定的效力,但各部门间、系统间重复、交叉和矛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  1、各系列之间业务衔接的不严密  申报征收、管理服务、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各系列都有各自的管理措施。但是,如果涉及到各个系列之间的业务衔接问题则会出现制定的不严密、各自职责界定的模糊或有矛盾的规定出现。新增事项和各系列的边缘地带往往容易出现推诿扯皮。征、管、查一旦脱节,势必影响整个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各个职能部门、岗位之间只有既各司其职,又加强沟通,形成有机的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管理链条,才能真正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  2、多头管理带来的基层部门重复劳动  基层税务机关各职能科、税务所往往对应的是多个业务指导部门,如果上级部门各自孤立地布置或推行工作,就易让一线税务干部重复操作,疲于应付,影响工作质量的提高。违背精细化管理的初衷。例如:上级布置或推行工作,主管部门不一样,每个部门都自成体系。许多工作推行时,往往都是对本部门业务内容规定和要求制定得很细致,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工作就缺少全局的考虑。或者,事无巨细都强调精细化,对每一项具体的工作都建立标准或规程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完成,而不赋予灵活性,也会出现工作重复、顾此失彼,疲于应付的现象,反而使征管效率低下。  (三)税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差距,制约精细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入  税收精细化管理需要高素质税务人员作保障。税务部门推行税收管理精细化,离不开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执法、责任心强的税务干部队伍。首先,如果税务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缺少敬业精神,事业心、进取心不强,工作得过且过,工作标准不高,这就难以与税收管理精细化这一高标准相适应。虽然这只是极少数,它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却也不容忽视。其次,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也制约着精细化管理的水平。虽然绝大多数税务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但业务技能熟练、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还是偏少,计算机、外语、法律等专业人才仍十分不足。再次,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也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今税收征管先进的管理手段、信息系统与税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相对落后的矛盾也较为突出,影响税收征管精细化的实施。  (四)精细化管理的制约机制有待完善  没有一套严密的制约监控机制,落实精细化管理就是一句空话。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税收的精细化,但对精细化管理的结果进行有效监控的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根本的症结在于信息化的应用水平还不到位。仅举几例加以说明。  1、各类报表的准确性。目前的报表都是人工加工,必然存在误差,审核就是一个难题。因而报表的准确性的制约势必成为很多统计数据的瓶颈。  2、各类考核量化指标的问题。没有现成的考核应用系统,各项考核都是在微机上查询单项的再人工汇总,包括市局对区局、区局对各科所、各科所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都存在这类问题。这类问题不解决,量化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就难以体现,也必然存在一些随意性和人工雕琢的痕迹。  3、税收管理员、各科所的各项工作量的统计,还没有设定统一的汇总查询口径。使各科所的税收管理员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明晰,造成大锅饭的公患比较突出。这类指标没有相应的制约,就很难实现奖勤罚懒,实现精细化的管理。  三、如何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对策  为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目标,解决目前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新观念,明确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探索征管工作规律、推进信息化建设、引进科学管理模式等方面都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仍有些税务干部不勤于学习,不愿接触和尝试“新事物”,不接受先进的管理理念,使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也制约着税收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使广大税务干部深刻领会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从而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积极学习不断进取的工作态度,才能促进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规范各项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点  1、完善户籍管理。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税务机关控管纳税人的首要环节。实行以税收管理员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建立区局、税务所、税收管理员三级税收征管责任区,发挥协税护税管理优势,既降低了税收成本、减少了漏征漏管户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落实精细化工作的有力有段。具体措施包括:  (1)实施属地化、网格化管理,建立税收征管责任区  就是按照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以加强税源监控与管理,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为目的,对基层局管辖范围按街道办事处划分为大区,以每个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照街道办事处下设的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每一个税源管理责任区设一个税收管理员,作为责任区责任人,税收管理员负责对该区域内漏征漏管户的清理、税源调查和纳税户的登记、申报、纳税、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情况的全程管理。  (2)税源管理责任区实行三级管理  税源管理责任区实行区局、科所、税收管理员的三级征管责任区管理模式,即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管理。区局与区协护税办公室负责全区纳税人的宏观管理;税务所与所辖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税收管理员和社区主任对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社区和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所有纳税人的动、静态管理。对三级征管责任区的权责进行管理和细化,各级责任区的责任人员要严格界定各级征管责任区的监管职能,各行其责,明确事权划分,划清税源管辖权,完善各级之间的征管责任区管理工作衔接与流转程序。  (3)发挥协税护税办公室联合办公的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强化税源管理  一是通过与有关部门定期交换信息,打牢税源管理基础。实现管住户,管准数,属地税源管理的目标。二是通过税务征管部门定期与工商、地税和基层协、护税办公室联合采取集中拉网式清理,来规范税务登记属地管理,对辖区内非属地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联合不定期清理,责令限改,使漏征漏管户纳入正常征管责任区管理。  2、以纳税评估为重点,做好纳税数据采集。要通过评估模型、评估参数和收集的数据,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做好纳税人申报资料、认证抄税资料的收集、“一窗式”比对等工作;尽快探索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制度,使之成为税务机关强化税源管理、解决申报不实问题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同时,要规范申报资料在征、管、查环节中的传递,注重申报信息的应用,为征管工作决策提供数据。  3、尽早实现以票控税。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针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发票控管方法。通过发票管理的精细化提高征管质量。  4、强化税源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好坏程度,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后,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办法。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对市场税源实行划片集中征收管理;对零星税源借助各行业、部门的管理优势,实行综合治理;对失踪户、非正常户等特殊税源,定期开展清理。  5、各环节统一部署,发挥精细化管理*5效能。税收征管工作是一项复杂工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手段进行综合和协调,各自为政,就很难形成一体化的整体,发挥整体的效能。因此,精细化管理除了要规范每个征管工作的具体环节,更重要的是要将每个环节中各个人、各个部门的活动综合并使之协调一致。  6、加强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税源流失的问题。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不同于日常的征收管理主要表现在前者更具有对纳税人的事后监督功能和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戒性质,对遏制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税收流失,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都具有更强的威慑作用。因此在做好征收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必须加强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工作,才能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税源流失问题。  7、税收征管标准化是实现税收征管精细化的有力举措和具体体现  遵循税收管理规律,科学确立管理标准体系,这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否则,精细化管理就可能失去依据,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随着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基础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展开,我们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好几方面的原则,从而使各项标准更好地服务于征管工作。一是注意各个标准的兼容,减少实际工作中的“撞车”现象。二是要把其他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工作事项、工作流程等加以规范和细化,避免随意性。三是要注重实效性,便于操作。各类标准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征管效率,如果标准制定的越来越多,执行起来却越繁琐、效率越低下,精细化就失去了意义。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促进管理手段精细化的载体  对于税收征管部门,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依托税收信息化。在信息化的支撑下,按照征管职能合理组织税收征管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税收征管的程式化,从而规范税务执法和服务行为,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正是适应现代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  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载体。我们目前绝大多数税收业务都不同程度地由计算机来处理,税收征管的监控、分析也主要依托计算机系统来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已经成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技术保证,税收管理信息化也成为提高税收监控管理水平,强化税源监控精细化的有效手段。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税收信息化要和征管工作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协调一致,加强综合数据平台的建设,也需与开发纳税评估系统、税收管理员系统、绩效管理考核系统等相结合。  现阶段,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银行、财政、海关、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利用税控装置对纳税人进行税源监控;推进信息化税收服务,综合数据应用平台等都将成为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狠抓队伍建设,以制度管人,是做好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关键  1、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主体是广大税务干部,只有广大税务干部真正树立起精细的思想,才能深入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因此,要提高税务干部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从而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提高现有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使学习、教育培训成为税务干部和税务部门自身的需求和行为。实现培训目标从传授知识到提高素质的转变。培训时应注重实用性、强调简明性、突出层次性,培训的内容不仅包括税收知识、专业技能,还应包括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的培训等内容。  2、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公开公平选择德才兼备的税务管理人员。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每一个岗位的税务干部所具备的能力进行评定分级,据此决定干部的使用、职责和待遇,做到按能定职、按能配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奖惩挂钩,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各尽所能,促进税务队伍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对税收管理过程进行细化分类;严格执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和标准,明确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初步建立对管理员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模型;建立考评制度,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和违法行为,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增强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提高税务征管效能的重要途径,但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持之以恒地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才能真正实现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通过科学细化管理内容,实现对税收全过程的有效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