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我国加工贸易的影响及建议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作者:吴廷军王文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9月,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进行调整,并增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此次政策调整属于结构性调整,对优化我国对外贸易方式、减少国际贸易摩擦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具有深远的意义。笔者以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正负面影响为主线,从加强海关监管及税收管理的角度上展开分析,归纳出当前加工贸易发展中的利弊因素,并提出个人见解及政策建议。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加工贸易的影响 加工贸易政策变化在此次调整中所占比例较大。据统计,此次出口商品共涉及海关税则目录28章、804个税号的调整,其中被取消退税率的255种,划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根据财税[2006]139号文第二条规定:“此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可以看出,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它是我国引导产业结构改革与变化的重大举措。可是,所带来的影响对加工贸易来讲也是利弊各异。 (一)政策调整利好作用。一是防止国内资源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平衡。近年来,国家为改善国内资源环境,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加强了对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下称“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控制。2005年底,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对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商品,列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后,其进出口的规模受到抑制,工业污染排放明显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内环境的负担。此次,国家又把取消退税率的出口商品列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治理和降低能耗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加工贸易经营模式的转型。二是促进外贸进出平衡,缩减顺差间隙,稳定人民币升值。贸易顺差是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外汇储备增加的主要来源。当前,我国外汇储备额呈继续快速增长的形态,这既表明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攀升,同时也反映了人民币升值压力等诸多问题。自去年7月21日汇率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升值幅度累计已经超过4%。我国的外贸顺差很大部分来自于加工贸易,如:青岛海关(山东省)今年1-11月,外贸顺差达196亿美元,同比增长38%。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顺差达105亿美元,占整体外贸顺差的53.6%。目前,大量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加工贸易的规模发展,对缩减顺差快速增长势头产生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国家又适当下调或取消出口退税率,以此缓解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既稳定了外币流通的兑换,也有效地优化了加工贸易经营结构的升级。三是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从当前我国加工贸易的进出口形势上分析,主打商品的生产科技含量与附加值较低,完全“靠自我、靠品牌”去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严重制约了加工贸易链条式、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此次政策调整将促使加工贸易部分行业改变粗放型的经营方式,把增加社会总值要靠大量的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实现的经营旧状,自然过渡到依靠提高生产要素、增长劳动生产率的方式上来,加大新商品的研发,注重质量,优化结构,致力于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逐步摆脱单纯的劳动力成本优势,由简单的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四是国家税收增长,减轻中央与地方财政负担。从1994年最初的税制改革开始,国家根据国际贸易变化的形势曾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解决出口退税指标不足,减缓财政压力,促进税收增长。今年的调整与以往不同的是,取消退税率的出口产品被列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并规定自9月15日起,对此类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同时,因考虑到部分涉及企业因投入高,短期内不可能进行转移或转产,在海关备案期内仍可继续进口此类商品,直至用完此加工贸易手册为止。以此看出,征收此类商品的进口税,国家税收有了一定的增长。此外,取消此类商品加工贸易的出口退税,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中央与地方退税超基数部分92.5:7.5比例的分担系数。 (二)政策调整不利影响。一是地方经济增速受到抑制。外经外贸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以山东省为例:2006年1-11月份,该省三资企业进出口总值465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53.9%。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392亿美元,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5.4%。此次国家将大量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可能导致他们的经济增速进一步趋缓。以此分析,全国的形势不容乐观。二是进口成本上升,利润空间遭受挤压。近几年来,受国际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国际原油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人民币升值压力等因素影响,国内大多数行业平均利润率已被压缩至较低水平。通过此次政策调整,相对加工贸易来讲,个别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的行业将造成严重冲击,如:造纸业、皮革业最为严重。政策实施后,这些商品全额征税,将极大增加企业的进口成本,使企业无利可谈,一些规模小、赢利能力差的企业可能还会遇到破产的厄运。三是增加国内就业压力。由于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部分出口企业因此可能会缩小规模甚至倒闭或进行转移,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人员就业,一旦处置不当,将会引发法律纠纷、劳资纠纷,波及社会影响较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经济发展。四是增加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的难度。在政策调整中,部分取消退税率的出口货物划入了禁止类目录,其设备和原材料征收进口税,应向海关缴纳税款,其加工贸易复出口商品不予退税按内销处理。出口企业在无利可图又无其它经营项目的情况下,为了获得利润,铤而走险,很容易诱发走私、偷逃、套税的违规行为,增加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 二、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措施及建议 加工贸易的全方位管理并非是集于海关一家,“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需要外经、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通力协作。那么,对于海关应如何去做好应对与统筹呢? (一)把握贸易动态,加强对外协作联系。一方面,随时准确掌握相关行业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宏观经济监控分析,提前对发展过快、过热行业进行预警,研究探讨对策,采取措施顺应国家宏观政策调整需要,实现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双赢。另一方面,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有效监管,特别是在关区内,纵向上建立内部的信息沟通网,横向上建立与外经、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外部门的信息联合网,实现各部门平台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内外监管的综合管理体系。 (二)以政策调整为契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主要出口商品价格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提价空间,应持续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延长产业链,引导出口商品由传统的低附加值转为高科技、高附加值,尽快改变低水平产能过剩、竞相压价的无序状况,由传统的成本优势转化为综合优势,持续推动经济增长,同时不断扩展深加工商品的发展,提升层次与档次。 (三)支持地方政府扩大内需的措施。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如进口的第74章“铜及其制品”、出口的第48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等,在部分资源较为稀缺,国内需求旺盛时期,积极促使其转向一般贸易进口或适当加大内销数量,以供应国内市场需要,使国外资源为我所用,保护国内资源。 (四)拓宽保税物流和特殊区域的整合及布局。不断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整合步伐,促使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均成为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功能的综合性保税监管区域;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的审批,在全国各地建立区域性保税物流配送、分拨中心,发挥保税制度对加工贸易政策和制度的促进和补充作用,减缓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振动;尽快出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间便利流动的制度,促进保税物流与口岸物流的一体化,强化区域间的互动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总而言之,此次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在短期内虽然给部分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来看,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规范出口秩序,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助于部分行业夺取国际市场价格发言权,实现我国从外贸大国到外贸强国的转变。 作者单位:德州海关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