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个体税收征管的应对措施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李玉珠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去年以来,国家和大连市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提高个体工商业户起征点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普兰店市国税局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将其中涉及到国税的有关业务一一贯彻落实。从今年上半年的运行态势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下述问题: 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提高个体工商业户起征点政策冲击了原有的征管模式。特别是个别下岗职工将《优惠证》视为尚方宝剑,无论经营规模大小、经营额度多高都向税务机关要求减免税。基层税务机关对此束手无策,原因在于:首先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定额,是以《征管法》及《细则》为依据,按照其经营规模和相关参数进行核定的,且以个体工商业户以往的经营额度来核定下期的应纳税额,而新开业的个体工商业户尽管经营规模同原开业的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规模相近,但是由于资金、经验相对欠缺,如果仍用参数法对新开业户进行应纳税额核定就不很适用,因为新开业户开业之初费用较大,经营后的盈利水平能否维持下去也很难说,因此,在落实下岗职工(其中不少人下岗后干起了个体工商业户)优惠政策中就很难界定下岗职工经营额度,只能有下岗《优惠征》就办理减免税。另外,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年龄大多在40至50岁之间,且就业技能很低,只能从事体力劳动、简单的工业性加工和零售、餐饮等工作,这些下岗职工原有的积蓄和下岗津贴也大都消耗殆尽,其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党中央、国务院从造福于民、利国利民的战略角度,相继出台了许多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手段,但是,个别下岗职工生活条件优越,从事货物销售或工业性加工盈利水平很高,也利用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更有甚者,有些下岗职工将自己的《优惠证》出售或转租给别人开办商店、从事工业性加工。税务机关对这些现象已有查觉,但由于害怕触了“支持再就业不力”这根高压线,因而执行政策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税务机关的个体征管体系在此种形势冲击下,已出现了“崩盘”的迹象。 二、农民自产农业产品免税政策执行出现缺失。过去,在集贸市场经营农产品的业户只要不能提供自产农业产品的证据,税务机关就对其经营的农业产品征税。而今,按照新的税收政策,税务机关不能提供在集贸市场经营农产品的业户不是自产的证据,则税务机关就不能对其征税。新旧政策可谓有天壤之别,而执行起来可就难了,实际上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有没有?回答是有,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只是凤毛麟角。真正应享受政策的农民固然享受到了,而问题在于,不是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的业户,由于税务机关不能提供其不是自产的证据,也只好对可能是该征收的税款做“放弃”处理。 应对措施: 1、按照国际惯例对销售的农业产品必须标明产地。在国外,有的国家甚至对农业产品出自哪个地块,由哪个农业户生产,哪棵树生产的都要一一标明,而在流通时经销商要对此一一列明,是否是自产就一目了然了,既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又为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政策提供了依据,进而让真正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农民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金钥匙,不标明产地,不标明生产者,不标明销售者,就不准进入市场,甚至得不到政府的财政补贴。这个问题如果这样执行,税收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2、强化查账征收和以票管税。要想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变定期定额征收为查帐征收或查验征收,而查帐征收和查验征收的重要依据就是货物的原始凭证,特别是相关发票的查验问题,对没有发票的商品,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并将扣押拍卖所得上交国库,如果这个政策得到执行,让业户不敢卖无发票的商品,税务机关查帐征收的基础也就夯实了。对确实无能力建帐的业户,应采取粘贴薄的方式建立日常收支薄,凭其提供的发票报验商品,这对税收征管大有益处。当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单凭税务机关单打独斗,需要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各部委的优势互补。 3、建立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储蓄存款的查验制度。以此全面掌握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同时,个体工商业户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银行开户、储蓄存款等情况。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