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国税局个体市场普通发票计算机代开情况调查与建议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尚滨裴建东欧军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个体市场税收征管中,大力开发和应用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对强化税源监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个体市场税收征管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个体税收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就沙河口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市场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目前个体市场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代开的基本情况  沙河口区国税局现有6个中心税务所,50名税务干部,负责辖区内个体业户和各类市场业户的税收征管工作。辖区内现有各类个体工商户11,415个,其中有证户5,978户,以表代证4,730户,无证707户;有证户全部纳入CTAIS系统管理,不达起征点4,371户;各类市场43个,其中专业市场10个,综合市场5个,轻工市场5个,农贸市场23个;普通发票代开网点42个,除6个税务所外,其余36个代开点设在各个市场内或街道提供的开票场所,共配备计算机20台,其中3台计算机由我局配置。计算机和手工开具普通发票数量分别占71%和29%。代开人员45人,非税务人员39人,税务人员6人。各市场代开点,均由市场主办方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并负责除税务人员以外的全部开票人员工资及费用。  个体市场代开普通发票的历史由来已久,不论是税务干部还是广大纳税人,均习以为常。长期以来个体市场普通发票一直由税务所代开,2002年9月以前,代开的普通发票为“大连市商业货物销售发票”简称“临商”发票(三联、非剪贴式)。2002年10月以后,改为“辽宁省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统一发票”(二联、非剪贴式)。上述代开的普通发票均为手写版,人工开具。2002年初,针对手写版开具效率低、金额统计难、随意性大等问题,我局开发了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的软件并进行了积极探索。从2003年开始,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在我局6个中心税务所有条件的市场中,推广应用了自行开发的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软件,而不具备条件的仍然由手工代开普通发票。据统计,2004年共代开普通发票7,617本,380,850组。共为6,663户个体和市场业户代开普通发票,其中有证户702户,以表代证户5,701户,临时经营户260户。代开普通发票(有证和以表代证)的税款征收,主要采取核定征收和超定额补税的方法,由税务干部负责税款入库和报解。临时经营户代开普通发票,采取即开即征办法,既先征税后开票。通常由税务干部在征收税款同时开具发票。据不完全统计,代开的普通发票开票票面金额为28,629.97万元,征收税款954.1万元。  二、目前运用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的有利因素  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9月2日下发的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04年12月20日下发的辽国税函[2004]623号文件,关于代开普通发票实施办法,都对普通发票代开范围、对象、程序和基本要求做出规定,特别是提出使用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的要求,是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的重要举措。市局提出取消手工,应用计算机,并最终使用CTAIS征收系统代开普通发票,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然趋势。如果应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实施到位,必将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征管,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向深层次发展。通过近两年多的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的实践,我们认为比较有利和成功的因素:一是应用计算机代开发票已经有两年多的经验,基础工作相对较好,个体专管员对计算机代开发票不再陌生,基本上能够熟练操作;二是代开的网点培育较好,凡是具备一定规模的市场都建立代开点,基本可保证个体经营者的开票需要;三是使用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数量逐步增加,效率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四是不论采用自研还是省局软件,都能满足统计、累计和监督等数据采集需要;五是应用CTAIS征收系统不仅具备上述功能,而且对于建立个体业户“一户式”管理以及采集更多的征管信息,可以提供方便和提高效率。  三、积极采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的建议  (一)目前沙河口区国税局如果全部应用CTAIS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从基础设施到人员等条件尚不具备,其原因,一是应用CTAIS系统开具普通发票,只能在税务所建立代开点,税务所以外的网点,不可能延伸使用CTAIS系统,现有税务所自身能力根本无法保证如此大的代开数量;二是全部采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渡过程。以2004年为例,我局共有各类个体业户10,492户,代开普通发票6,663户,5,921本,分别占总户数63.5%和总代开数量(本)77.7%。如果全部采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由于不能把现有的开票网点全都改成CTAIS系统。必须减少和撤销税务所以外的代开点。不然,一下子停止各代开网点的代开发票,将会影响市场发展和业户经营,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鉴于此,采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不能一刀切,只能分期分批逐步进行。三是由于手工代开普通发票网点的存在,需要解决普通发票计算机替代手工代开问题。目前42个代开网点中,有19个手工代开点,要全部采用CTAIS系统,这19个手工代开点的工作必须由税务所完成,压力显然较大。四是边、远、小个体市场占有一定数量,它们距中心税务所较远,完全到所代开实属不便,这些地区的特殊性和市场培育不成熟,决定了税务所以外的代开网点需要保留一段时间,所以,采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也不可能一步到位。  (二)建议有证个体业户全部实行供票管理,减少代开数量,为全部实行CTAIS系统代开减轻压力。长期以来,税务干部对于不具备保管、使用发票的个体业户实行代开,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具备条件的业户供票后携票在逃。又因为个体市场业户的经营不稳定,摊位和执照经常更换业主,担心和害怕税收不上来,发票出问题,所以不敢贸然供票,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正确的。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控制供票量。例如,根据业户的经营情况,对于长期的、稳定的采取供票管理,短期的、不稳定的不供或一次仅供一本25组百元版,限定使用期,不具备条件的业户仍然采取代开。  (三)积极引导个体市场业户依法办证,按章开具发票,依法按率缴纳税款,从而尽可能减少以表代证户、无证户,支持有证户,做到公平征管,规范服务。当前,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分步进行,*9步采取“多供票,少代开”的做法,减少代开网点,逐步向完全由税务所应用CTAIS系统代开的过渡。第二步实行省局软件、CTAIS系统代开并存的办法,税务所采用CTAIS系统代开,各代开点仍然采用省局软件,逐步向CTAIS系统过渡。第三步,完全具备使用CTAIS系统开票条件时,普通发票代开,完全由税务所和税务干部完成代开工作。其前提是大多数个体业户实行办证供票管理,只有少数临时经营或不达起征点户代开。但对于新开办的市场,可采取限时限票办法,暂用省局软件代开,待条件具备了再纳入CTAIS系统。  (四)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国税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规定”,严格落实代开普通发票程序等各项要求,既开票又征税,达到以票管税之目的。无证和临时经营者与有证经营者要有区别,放松前者管理,就是对后者的不公平,不能让守法经营的吃亏,不然合法经营就成为一句空话。代开必须申请,申请资料必须齐全,决不能随意代开。要想不代开,必须要办证,实行供票管理。所以要严把代开关,预防开票金额与税额的比例失调而造成的税款流失问题。参考大连市国税局个体税收管理办法第23条第3款之规定,对于微利行业超定额补税的发票代开,可按税收负担率掌握,其他行业按税收征收率征收。不论实行那种方法,必须是在完税的基础上才可代开普通发票。  (五)完善市场管理机制,逐步减少普通发票代开网点。主张功能比较健全的市场,按照大连市个体税收征管办法,实行委托市场主办方代征税款和应用CTAIS系统代开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市场内业户按行业确定起征点,并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对于起征点以下的代开发票金额,应由市场主办方按月统计上报,发票累计金额超过核定税额规定额度,按照国家和省、市局规定,开票的同时征收税款。市场有证户仍由税务所负责税收征收管理,这样就大大减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负担,更有利于普通发票应用CTAIS系统代开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