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与监督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武庆滨肖英芝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新税制施行以来,税务机关不断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水平,对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地打击,遏制了犯罪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趋势。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转而利用普通发票开始做手脚,打起利用普通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主意,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因此,科学地规范普通发票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证国家税款的足额入库,已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稽查人员在检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2004年11月和12月份取得大地税(2001)*9版建筑业统一发票,其结算项目为工程款。经多方查证,证实其发票属于施工单位采取非法手段取得第三方在逃户的发票开具的。类似这种利用普通发票虚列成本入帐骗取国家税款的案件屡次发生,给税收造成大量的流失,也给税务机关的管理增加了难度,更影响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基。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找出出现问题的根源,进而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普通发票出现问题的原因:  首先是从税务部门内部来看,税务机关对普通发票管理重视程度还不够,偏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放松了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平时重视税收征收,忽视发票检查;对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虽然有统一的发票管理办法,但实际工作中对普通发票的缴销缺乏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  二是普通发票使用面广、范围大、户数多,而管理监控的手段落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纳入金税工程全程监控管理,而普通发票仍然只限于使用原始的手工审核的阶段,很难对纳税人领用、开具、取得情况进行监控。  三是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缺少信息交流,国税在日常稽查过程中对发现可疑的普通发票,如果想进行核实手续过程十分繁杂,没有有效的沟通、协调措施。  四是对于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收采取“票内按实、票外定额”办法,在机制上也给纳税人创造了少用发票的氛围。而对于取得发票的一方,就利用这一特殊性,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按规定取得发票,买假用假,达到多列成本,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五是消费者不按规定取得发票。因为社会税收意识的淡薄,纳税人以不开发票可以享受价格优惠为引诱,不开发票或以收据代替发票,消费者在不经意间就放弃了自己的应有权利,从而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二、规范发票使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监督,促使企业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强内部管理,税务机关在出售发票时,必须严格控制企业的发票使用量,对发票使用量变化大的企业要实施重点监控,对发票使用量明显减少的企业,要及时减低其核准的发票供应量。发票售后的使用检查,是整个发票管理工作的最重要一关,只有在这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才能达到加强发票管理的目的。专管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企业发票开具情况的检查,包括发票开具情况、发票用量、发票开具数额与申报情况是否相符。要做到发票的双向管理,既要检查销货发票,也要检查购货发票,特别是要加强发票使用不规范企业的检查频率。可定期抽查企业发票联和存根联开具的金额是否一致。  二是严格审核核销,堵塞税收漏洞  发票核销是发票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要加强发票核销环节的管理,审核核销时不仅要严格审核企业的填写情况,而且要核对企业发票开具数额和纳税申报销售额是否相符,对相差较大的要责令企业说明原因,少做收入的要补缴税款。  三是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建设,完善发票的运作机制。对于发票的管理,税务机关应集中力量,层层管理。依托信息技术,确定适宜的票管模式,可以借鉴金税工程管理专用发票的成功经验,确定适宜的票管模式,充分依托信息技术,逐步把普通发票纳入网络进行监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施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同时,建立国税与地税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普通发票使用者的领用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