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骗取出口退税锁定出口异常增长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刘静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出口退税政策实行以来,对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出口、扩大创汇、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管理、机制、体制、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投机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和侵吞国家财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屡禁不止。虽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税务机关在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查处了一些骗税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骗税分子的嚣张气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骗税行动的发生,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使得骗税分子在一段时间内销声匿迹,骗税案件也逐年减少。但随着2004年《对外贸易法》的颁布实施,外贸企业也如雨后春笋新成立企业猛增,出口额也逐年增长。近期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部分地区部分产品的出口额较2003年出口额增长出现异常,增幅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体现在出口退税税率较高的机械、电器、服装等商品,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现象又随之抬头,且骗税特点明显。  一、骗税呈现的新特点  以往不法分子骗税,常没有真实出口交易过程,利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出口报关单骗取出口退税。随着全国“金税工程”的实施,有关出口退税的发票和凭证在电子税收系统上一验便知真假,伪造有关发票和凭证进行骗税已行不通了。骗取出口退税也随自发生变化:  1、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高报出口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指使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虚开形式归纳起来有:抬高单价、抬高总金额;抬高单价、降低数量,总金额不变;无货虚开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厂家为了少交税、保持正常的税负率,在进项发票上做文章,取得虚开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而废旧物资发票和收购业发票由于享有免税等税收优惠和在税务控管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成为他们的选择;  3、以出口产品为幌子,通过国外接单、国内下单,采取种种手段虚报出口货物价格,在有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货物进行低值高报骗取出口退税。由于其形式貌似合法,手段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且多集中在出口退税率较高的机械、电器、服装类,其骗税目的非常明确,痕迹也比较明显。从全国已查处的江苏、内蒙古等地虚开发票案件的实践证明,每个虚开案件,都不是孤立的,都是连锁案件,是有组织、有目的网络团伙作案,所以虚开发票案件,不管发生在哪里,都是全国性的案件,都是全国涉案省、涉案地区的共同案件。  二、骗税的根源分析  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海关方面:因客观原因,一些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率偏低,通过人为控制出口报关单的票面出口金额,以每单5万至10万美元的金额分批出口,规避海关出口查验监管,利用虚假海关凭证骗取出口退税。  2、外管方面:目前的骗税案件与以往有较大的变化,采取涂改、伪造外汇核销单证骗税的已经较少。在骗税多发地区,骗税业务一般都通过非法手段和渠道,实现境内外资金、外汇循环,编造“真实”的出口收汇假象来达到其骗税的目的。  3、税务局方面:由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不到位、出口货物客观上存在着生产与出口、征税与退税在空间、时间上的分离,部分出口退税电子信息的滞后、权力过分集中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等等,客观上也为骗税分子骗税提供了帮助。  4、企业方面:随着《对外贸易法》的颁布实施,外贸企业户数增长过猛,部分企业合法经营理念意识不强,急于打开市场和创汇,使得监督不够等,不法分子巧妙地借机骗税。  综上所述:与出口退税配套管理部门在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上,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加之相关部门各自为政,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环节之间衔接不够,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使得骗税分子有机可乘,。  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才能从源头上打击和防范骗税的发生。  三、加强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1、充分认识骗税问题的严重性:当前,涉嫌骗税又出现了高发的态势,面对如此猖獗的骗税活动,我们税务干部要提高认识,要面对挑战,勇于面对,一旦发现苗头,要加紧与各部门的紧密联系,不等靠,遇到问题和困难要随时上报,同时还要实施监督、要查深查透,做到警钟长鸣。  2、明确责任,把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落到实处:强调各出口企业要把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列入重要仪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坚持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分工明确,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通力合作。  3、管理到位,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控制偷骗税行为的发生,关键是加强出口货物征税环节的管理,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作为税务系统一项长期艰巨任务,税务部门要结合涉税违法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堵住偷、漏、骗税行为。  4、完善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建立出口货物退税宏观预警机制和退税评估机制,建立出口退税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充分认识到防范和打击骗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打击骗税活动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做到“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加强税收的法制建设,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