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条件下强化税源监控的几点思考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吴静王忠宝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税源监控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对税收收入的来源渠道,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现代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方位的信息跟踪和纳税控制,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有效地防止税款的流失,保证税收收入实现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随着金税工程、CTAIS的推广以及一户式综合税收管理系统和税收管理员工作系统的初步运行,信息资源在税源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税源监控由过去传统的“人海式”的“粗放型”管理,向人机结合、多方监控的现代化管理转变,征管质量明显提升,2003年8月在全国推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一举打破了金税工程二期增值税管理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两大系统之间的阻隔,使原来互不相通的两大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拉开了信息资源整合的序幕,新的信息化税收征管模式,既方便了纳税人又加强了增值税的征收管理。2005年1-9月大连市金州区国税局的按期申报率逐月提升,9月份征期的按期申报率更是达到99.06%,税收处罚率大大减少。但是我们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平台不统一,数据采集重复和信息资源增值应用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本文就当前信息化条件下税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对策,以求对税源监控工作提供一点有益的启示。  一、目前信息化条件下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注重查错误防偷漏,税收监控停留在各种资料上,对税收信息的集中和分析利用重视不够。目前,在我们基层的税收实际工作中,税源监控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人到对纳税人财务资料及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税收人库的及时性、票证开具和取得的合法性的监控上,监控的主要职能就是查错误防偷漏而不是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提出遵从税收管理的建议,监控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帐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其主要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能深人到管理和经营领域。例如当对纳税人销售收人进行追踪监控时,往往只调查核实客户付款金额与银行帐号记录是否相符,往来票据是否合法,而忽略其购销合同与客户付款金额、银行帐户记录是否相符,货物的生产或来源是否符合逻辑,认为那与税收监控无多大关系。再如对重点税源监控,往往只注重对其开具和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网络监控,看看纳税是否正常,税率是否偏低,而很少深人到纳税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监控。  (二)税源监控范围相对局限、手段相对单一。由于很多税务人员税收业务素质不高,懂得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再加上税务机关征管手段落后,计算机使用水平低,大多数仅限于以电脑代替手工劳动,发挥其数据输入及表证单书的生成功能。而且只是着重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对小规模纳税人监控的力度不够、措施也不到位。例如: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源没有深人了解,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已达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应该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无法认定。对“双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年一定就了事,对其经营情况缺乏监控;对那些新开业、变更、假报停业的业户缺乏监督检查,致使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源得不到有效的监控,流失了相当一部分的税款。  (三)税务机关缺乏一套完整的税源监控体系。目前,金税工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进行了严格的监控,对税源监控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还没有一套全国性的行之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目前在税收信息化过程中由于信息资源配置不合理,信息资源在征管中的效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软件方面,统一规划不够,各地自行开发设计,造成征管软件之间数据结构不一致,系统间由于数据信息交互障碍形成信息“孤岛”,很难实现信息的统一、共享和效率提高。同时在开发税收管理软件时过分强调专业化管理,开发了许多相互分离的税收专业管理软件,如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稽查管理系统等,这些单项应用系统的建设大大提高了税收监控能力,减轻了基层工作压力和负担。但是,由于各个单项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互不相通,“信息孤岛”数据多重采集、平台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日渐显现,数据信息资源无法共享,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在硬件方面,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信息化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同,各地在硬件方面的资源配置水平不一,信息化发展的进程也不同。税源监控实施办法和征管软件还不统一,且没有形成广域网,税务部门的计算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相关部门的计算机还没有实现联网,资源、信息的共享性作用尚未发挥出来,与当前的税源监控是不相适应的。  二、加强税源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2004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我们看到1985年以来税收专管员以另一种形式“税收管理员”的名称再一次被提及,这次重提,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了新的内容,不再集征、管、查于一身,其主要职责是按户(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一般不承办税款征收、审批减免缓税、行政处罚等事务。这一重要讲话是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当前,要客观、全面、辩证地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根据征管工作客观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革除弊端,发扬优点,提高水平。但我们不能以为税源监控从此万事大吉,我们应该看到接下来的工作更为艰巨。  (一)本着税收一体化的原则,对税收业务进行整合与规范。即对岗责体系、业务流程进行一次统一梳理,为实现信息化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首先,要有规范的工作流程,按照税收信息化下征管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计算机征管系统和操作模块相配套的业务流程,确保资料信息的及时传递。第二,是加强有效数据的收集,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有效数据的收集是信息管理与应用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数据的收集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数据不全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基础数据采集不全,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三是加强纳税评估。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相关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增强管理的针对性。  (二)做好两个强化即强化税务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税务干部绩效考核  1、强化税务队伍综合素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要想加强税源监控必须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这就要求税务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加强税务干部业务技能培训势在必行。培训重点应当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法规和征管制度的培训;二是为纳税人服务技能的培训,包括服务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三是稽查技能的培训,包括财务会计知识、征退税知识以及稽查的方法、手段、程度等;四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包括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各种应运软件的操作等。使广大税务干部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强化各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提升税务部门的税收监控水平。  2、强化税务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干部潜能,加快建立充满活力的税源管理长效机制。税务机关应该建立严密的岗责体系。随着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广泛应用,税收征管的各项业务通过计算机得以全方位的监控,这种新的工作方式就要求建立一种不同于传统手工的征管方式的征管岗责体系,以实现人机结合的和谐、运转的顺畅、工作的高效。  (三)搞好“三个结合”,创新管理机制。实践说明,税源管理工作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克服金税工程开通和CTAIS上线后税源管理就一劳永逸、万事大吉、税收信息化进程越快,税源管理水平越高等错误思想,把增强全体税务干部的责任心、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作为税源管理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树立“大征管”的概念,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克服征管一线人手严重不足的缺陷。同时,通过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和操作技能等措施强化管理力量。在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新征管模式下管好税源,关键是遵循科技加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管户”与“管事”、“人”与“机”、“传统管理方法”与“现代信息手段”三个有机结合的关系问题。  首先是实现“管户”与“管事”有机结合。随着新征管模式的实施和大量引进计算机征收后,几乎全部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的多少,真实与虚假程度如何,只要申报表相互对应关系正确,就可以顺利通过,其中的虚假申报问题难以发现,计算机担负了“管户不管事”的任务。基层征管部门和税源管理责任人所关心的多是本申报期税款申报的多少或升降。申报税款是否正确,纳税人具体经济指标如何很少过问,形成了“管事不管户”的局面。税收征管的链条因此被割裂。因此,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最终是要由基层税务干部来完成。无论是“管户”还是“管事”,目的都是管好税源,把应收的税款收上来。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不能排除管户机制,实行完全管事机制,二者必须实行有机的结合。单纯的管户可能会走过去的“保姆式”的管理老路,单纯的管事可能导致税源底数不清。对纳税人的管理,必须划分等级,对税源大户,可以实行管事制“驻厂”征收,分不同税种、行业等进行分类管理,但对那些中小纳税户,可以实行管户制,统一由一个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在实行征管改革和推进税收信息化进程中要坚决摒弃“管事”彻底取代“管户”的观点,通过征管权力的调整,实行“管户”与“管事”双管齐下,互为补充。  其次是建立“人”“机”结合的税源监控体系。要实现征管信息采集、传递、反馈与共享的目标效能,全面加强税收征管,总体上的要求是抓好户籍监控、发票监控、稽查监控、日常巡查监控管理,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体系。因此,要采取巡查巡管与应用计算机辅助征管、直接监控与间接监控相结合。通过巡查,落实普遍登记原则,并动态采集业户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等方面信息,及时输入微机,与征收前台的信息进行对比,互相补充和修正,形成纳税人的全面信息,并通过网络系统做出分析处理,为征收、售票、稽查等工作提供可靠信息依据,通过建立科学的数学模型,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在建立内部协调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当前应充分利用新《征管法》对部门协作治税做出明确法律规范的有利时机,强化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的外部信息交换工作,密切公、检、法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外部电脑联网,从根本上解决漏征漏管户较多,偷税骗税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强化税源管理。只有强调“人”、“机”的有机结合,才能使间接信息*5限度地转化为直接信息,实现金税工程、CTAIS等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有机统一。  第三,实现“传统管理方法”与“现代信息手段”的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税收信息化为整个税收工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它在税源管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随着其推进步伐的加快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税收信息化并不能包治百病,解决税源管理的所有问题,在公民纳税意识、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的今天,面对纷繁复杂的纳税人,在基层税源管理一线,既要采取安装电子税控装置等现代化税收管理手段,也要继承和发展过去几十年千百万基层税务干部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切合基层征管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如对税源大户实行“驻厂”管理、大型专业市场专人管理等办法作为现代化税收管理手段的必要补充,这些办法和措施在基层税源管理一线、特别是在广大农村零星税源管理方面仍然可以发挥较大作用。今天,在人们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税务专管员“管户”制褒贬不一的同时,我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去的管户不能全盘否认,首先肯定的一条是专管员把户管住了,把税源底数摸清了,把所管的企业经营情况摸透了。因而要借鉴过去的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和完善,正确地加以吸取。实现“传统管理方法”与“现代信息手段”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最终实现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