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增值税“零”申报增多的成因与对策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姜敏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普兰店市国税局皮口税务所关于对“零”申报户的调查报告 今年11月份以来,普兰店市国税局皮口税务所针对辖区内增值税纳税人“零”申报增多的问题,专门进行了调查与剖析,以求从个案中发现行业的共性问题,现将“零”申报户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零”申报户进行调查的几点做法 1、核准底数。经过严密核查,今年1至10月份,皮口税务所辖区内业户累计发生“零”申报341户,2173户次,其中:全年“零”申报达102户,超过6个月“零”申报的有177户,以皮口税务所受理的10月份增值税申报情况为例:应申报453户,其中“零”申报162户,“零”申报户占应申报户36%。可见增值税“零”申报比例相当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查清原因。税收管理员将合资母体企业、关闭停产业户排除外,其他业户逐一上门核实,了解生产经营状况,查清其主管人员和资金周转情况,尤其是对领购发票户还要审核发票开具情况,具体检查的环节有:是否有某月开具发票却不计收入;是否有货物发出没及时结转收入;是否有收取现金不入账。并将开具防伪税控发票数、开具普通发票数和收取现金额合在一起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进行比对,结果显示:仅有4户企业当月开具发票没有计收入,共开具发票5组,金额57079元,补税3425元。 3、所长复核。所长从每个税收管理员的管户中抽取2-3户,重点对领购发票后几个月连续无收入户、常年经营却进行“零”申报户进行了抽查。发现普兰店市某铸造厂常年生产,却只有8月份申报纳税,且得知某减速机厂购买该铸造厂生产的铸造件,这个所便利用反查法,从某减速机厂购买该铸造厂的铸造件入手,按月列出购买件数,发现某减速机厂1、3、4、5、6、7、8、9、10月份每月都从该铸造厂购进铸造件,而该铸造厂仅在8月份代开1笔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了收入,其他月份全部进行了“零”申报。当这个把证据摆到该铸造厂厂长的面前时,厂长如实说明了“零”申报的原因是供货后一直没有结算,就没有如实申报收入,经核实该铸造厂共发出铸造件34吨,每吨单价4600元,金额156400元,责令补税8854元。 4、分类归集。这个所对341户“零”申报户进行分类归集如下:合资企业母体13户,无增值税应税业务19户,新办未经营27户,待废业12户,关闭企业14户,在逃企业8户,属于实体无业务6户,已废业2户,空壳企业10户,未经营6户,待破产2户,停产42户,当月货物没发出无收入177户。真正的零申报户占52%。 二、增值税“零”申报的主要成因 皮口税务所通过对“零”申报的调查,发现有些增值税零申报是真实的,如许多零申报企业属名存实亡或无增值税应税业务企业,增值税零申报的产生成因涉及经济、管理等方方面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合资企业母体。皮口税务所共有13户合资企业母体,业务转到合资企业,母体没有应税业务,因而只能进行零申报。 2、企业名存实亡。仪表盘、大菊佳连等一些老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再或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还有的企业已变卖,如楚汇制衣、金雪兰、大皮服等14户企业,只有会计每月报空表。 3、企业正在筹建。皮口税务所辖区共有27户新办企业进行零申报。其原因是企业因项目审批、银行贷款等需要,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了税务登记,核定了增值税税种,但企业实际上还没有固定场所,无法组织生产。 4、没有应税业务。皮口税务所辖区共有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信息咨询之类业户19户,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增值税应税内容,税务机关在办理登记时为其核定了增值税税种,但实际上企业没有从事该项生产经营,因而出现了零申报现象。 5、没有生产能力。皮口税务所辖区是以服装行业为主的地区,个人独资的小型服装加工厂共有29户,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向一般纳税人提供受托加工业务,无自主生产能力,按生产任务单结算,凭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收取加工费,且销售波动较大,导致零申报时有发生。 6、自保意识使然。一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条件发生了变化,暂时停止生产经营,但由于商业企业认定较严格、节约税控费用、回收货款、特业证明不舍得废除、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二年内不得重新认定等种种原因,企业不愿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只好连续进行零申报。 7、注销手续不全。由于企业存在违章行为(如欠税)、税务登记正副本丢失等,导致企业无法办理废业手续,只好一直进行零申报。 三、解决零申报问题的几点对策 要想从实质上扭转零申报居高不下的局面,一方面要压实零申报户,纯洁零申报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零申报的彻查清理力度,对每户零申报企业给出一个真实可信的理由。其主要对策如下: 1、对确无增值税业务企业取消税种核定。如建筑公司、开发公司等。 2、对新办企业实行筹建期管理。对新办但尚未开始生产经营的企业可实行筹建期管理: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筹建期),暂不核定税种,做好备查记录,待开业时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包括核定税种在内的开业手续,纳入正常申报。 3、对账薄不健全企业实行定额征收。经检查发现大部分小规模企业的账薄形同虚设,对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行业如塑钢门窗、煤炭、调味品等行业,因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企业恶意“零”申报,而现有的征管手段又很难控制,对这部分行业建议采取定额征收方式。 4、对长期零申报户进行停业管理。《税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但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是:一些企业设立后没有得到正常发展,甚至出现了停止生产经营的现象。这些名存实亡的企业长期零申报下去,对企业而言是毫无意义的,对税务机关而言是毫无价值的。建议税务机关制定企业纳税人的停业规定,说明停业的原因,同时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涉税证件。 5、强化对低税负、零申报业户的管理。对低税负、零申报的业户,要内外结合、人机结合组织纳税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查证属实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同时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配套、完善的管理措施。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2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