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现阶段协税护税工作的几点思考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新年伊始,大连市国税局甘井子分局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协税护税网络试行方案。这一举措得到了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动员全区的社会力量开展这一工作。在税收强调精细化管理的今天,重拾协税护税,并赋予其现代管理的新意,无疑会对税收管理的远端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一、协税护税网络的基本目标 税源既有显性税源,又有隐性税源;既有固定税源,又有流动税源;税务机关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监控的范围,所以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起全社会、全方位的协税护税网络。现阶段协税护税的基本目标是: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基础,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协税护税的义务和责任,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税收的户籍和税源管理,进而提高税收的征收效能。 二、协税护税网络组织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协税护税网络组织的工作范围主要是针对不易监控的纳税义务人,是税收征管的辅助和延伸,试点阶段纳入监控的具体范围是: 1、易走逃的小型商贸企业; 2、小型建筑安装企业; 3、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 4、零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 5、当月未进行纳税申报,而税收管理员又联系不上的; 6、各类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及场外个体工商户; 7、非正常户; 协税护税网络的职责是:化解征纳矛盾,协调部门配合;参与税收定额的评议和停业的管理;赋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协助税务机关管理涉税事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三、协税护税网络组织与税收执法的衔接 1、税务机关对协税护税网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涉税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筛选,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的协助下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和辅导,严厉打击漏征漏管户和偷逃税行为。需要立案处理的及时移交局综合科。 2、税务机关派员全天进驻各类封闭性的农贸市场,协税护税网络组织协助包片管理。 3、税务机关对非专业市场(包括封闭型农贸市场)实行委托镇街政府代征的方式。 4、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各征收科所每月对协税护税网络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总,报综合业务备案。 四、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应遵循的原则 1、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 协税护税网络是税收征管的延伸,它对税制结构的实施具有监控作用,而这种监控是通过对纳税人的应税行为的管理和监控来完成的.所以,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就应当系统地了解税制结构及调节对象,由于不同税种涉及的经济活动内容也不尽相向,因而征税对象和范围也有明显差异.所以,只有在了解税制结构和对象的基础上,才能摸清税源的基本状况,找出存在问题,加强对税源的管理。 2、与纳税人素质状况相适应原则 现阶段我们完全依靠纳税人自觉提供真实申报信息开展税源管理还不现实.因此,协税护税的重点必须放在对纳税人日常管理环节,其中对重点税源要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则实行灵活管理,随时掌握和监控税源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差别管理方式,从而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原则 严格说来,现阶段的协税护税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协税护税,它是信息技术支撑下的协税护税。如协税护税的范围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CATIS系统提供的数据,而协税护税网络从各部门采集的信息也要通过计算机进行筛选和分析,最终反馈到税务机关,通过协税护税网络组织可以扩展渉税信息的采集,对税收信息化管理也是一个补充。 4、与税法相适应原则 协税护税网络组织是税收征管的补充和延伸,其工作的范围和职责必需在征管法的框架下进行,程序必须合法,权限不能超过征管法赋予的权限,因此协税护税网络组织必须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要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以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7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