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应坚持的几项原则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徐仁斌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依法治税是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期,如何发挥税收作用,如何使社会主义税收走上法制化轨道,如何体现税收是经济命脉这一主旨,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和对待。近年来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和规范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活动,不断优化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使依法治税进程更加深入,要真正实现依法治税,我认为还应该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法治原则。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管理与征收及缴纳活动的法律依据,它是由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在依法治税的进程中,首先应该坚持法治原则。目前我们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该处罚的不处罚,该重罚的轻罚了事,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送,用“人治”代替法制。而纳税人有法不依,违法不耻,遇到问题找关系,不找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说明我们法治原则坚持的不够。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涉税案件彻查彻办,毫不留情。对干扰税收执法和刁难税务人员的要给予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同时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共同维护税法的刚性和尊严。  二是要坚持法理原则。我这里所说的法理,就是人们通常讲的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问题。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义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发生。征纳双方就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款征收方式以及适用的税收条款、处罚依据等具体行政行为都会出现税收争议。征税本身就是一项政策性较强技术性较强的活动,国家出于发展经济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有关税收政策会不断的调整、修改、完善。而纳税人又不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仍坚持原来的做法;有的税收政策与现行的会计制度或地方性的政策法规相抵触出现认识上的误解;有的企业对税法研究不深不透,盲目操作避税,在处理结果上都会出现较大差异。对税务机关在处理有争议的涉税事项时,定性在准确、用法在严谨、处罚在得当,严格把握税法尺度,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同时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作为纳税人首先要学好税法,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以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其次要选择遵守法律,遵重法律,在充分享受税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做到合法合理,法先于理的法则。  三是要坚持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的税负公平于否,会影响税收执法环境,还会引起税收争议。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法律依据要靠得住,处罚定性要准确,裁量要适度。要通过对违法者的打击来实现对守法者的维护。同时加快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进程,完善和规范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使所有纳税企业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只有公平公正,才能促进依法治税环境的改善。  四是要坚持税法宣传原则。税收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税的顺利与否。我们必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税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以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为依法治税创造优良的执法环境。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正反两方面的税法宣传和教育,使他们懂得应税行为,纳税程序、违法处罚规定等,提高申报纳税的自觉性;二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公检法司等协税护税部门的税法宣传,防止那种执法犯法、协税护税不缴税的怪现象发生;三要加强税务人员的税收法制教育和培训,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从而确保依法治税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