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的“收银员资金日报表”来源:江苏国税网作者:卢若飞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泰兴市国税局一分局在开展纳税评估时,发现泰兴市某医药公司税负率为零,从申报资料看,公司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430575.59元,申报销项税额2113197.85元,进项税额2132882.31元,期末形成留抵税额19684.47元,也没有发生存货积压的现象,但税负率很异常。据了解,该公司供货单位相对固定,所有药品直接从省城某医药总公司购进,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药品有详细的台账。经税务约谈,评估人员发现有偷税嫌疑,于是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该户为2005年5月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零售企业,主要经营药品零售。注册资金200万元。200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2430575.59元,申报销项税额2113197.85元,进项税额2132882.31元,期末留抵税额19684.47元,税负率为零。  接到该案后,泰兴市国税局稽查局决定成立检查小组,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经过讨论和分析,决定摒弃过去以账查账的传统检查方法,采取实物、资金、票据、账簿四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针对该公司全年经营4000多个品种以及销售台账列举的数据小而多,资金有可能存入个人银行卡等特点,检查小组对检查人员实施了明确分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最初从账簿上看,没有发现问题,检查人员没有气馁。检查组对仓库实施检查,该公司仓库货物杂、品种多,仅清点就需要不少工时,在低矮的仓库里,检查组连续工作两天,也是一无所获。  账簿和实物检查均未发现问题,检查组决定把重点放在检查企业的资金方面。资金往来是一个企业的心脏和敏感点,但是面对检查人员,企业财务人员支支吾吾,答非所问,不能自圆其说。检查人员对出纳进行了询问,出纳员可能意识到了问题的症结,回答说:“收银员每天下午交给现金后,我直接存银行了”。又问“收银员怎么与你办交接手续的”?出纳员说:“她将钱交给我,没办手续,我就存银行了”——破绽露出来了。  哪有一个企业在工作中支付和收取现金不办手续的?这令检查组人员难以置信!  于是,检查人员对出纳进行政策攻心,这位近三十岁的女出纳员心理防线被彻底摧垮,不得不说出了实情:原来收银员每天收取现金后与她交接时有一张“收银员资金日报表”,清点核对现金,且双方互相签字。缺口终于被打开了。  在出纳员提供的厚厚一本收银员资金日报表中,该公司2月份反映主营业务收入947905.80元,而会计的账簿上无2月份的销售记录;3月份收银员资金日报表上反映主营业务收入1548319.95元,而会计账簿上反映主营业务收入507817.27元,相差1040502.68元;4月份收银员资金日报表中反映主营业务收入1372266.27元,而会计账簿上反映主营业务收入726933.54元,相差645332.73元;累计隐瞒主营业务收入2633741.95元。  假账,肯定是假账。检查人员心里已有十足的把握,询问该公司会计,老会计说“出纳员根本没将这块数据报账,是出纳在搞鬼。”想将责任全部推卸到出纳员身上。  该“收网”了,检查组决定询问其负责人石某。通过宣讲税法和刑法,在铁的事实面前,其不得不承认了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的有关事实,主动让会计将另外一套账簿和凭证取了出来,通过核对,其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和收银员资金日报表分文不隔!  面对事实,该公司的负责人道出了其“初衷”,原来公司成立之初,为打开医药市场,采取了薄利多销的政策,毛利率平均为2%,而在成立的头几个月一般纳税人正在申请之中,按小规模纳税人4%税率计算税款,有点承受不住,就产生了做两套账的念头。“道理”好像很“充足”.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根据征管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稽查局对该公司除了要求补足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当该公司法人代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时,追悔莫及,痛心疾首,大呼:都是做假账惹的祸,公司“亏”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追缴增值税105349.68元,加收滞纳金20213.56元,并处所偷税款处1倍罚款计105349.68元。缴清税款和罚款后,该公司负责人感叹地说:以后就得要遵纪守法做真账,税收面前来不得半点假呀!  成功查处该案后,泰兴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和纳税评估等线索,查处了三起类似案件,而且每件都办成了铁案。当然,偷税与反偷税将长期存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一部分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绞尽脑汁吞噬国家税款,利用账外账偷税是纳税人特别是商业纳税人最为普遍、*2代表性的方式之一。如何应对挑战,笔者认为,企业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税务部门要进行实地查验,了解经营情况,调阅财务报表,核实认定资料,切实把好认定关口,防止弄虚作假。稽查部门在检查工作中,重点抓住企业的“心脏”,从企业的现金往来情况打开突破口。在日常征管工作中,要切实发挥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加强纳税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发现有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作者:卢若飞作者单位:泰兴市国税局稽查局